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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专项规划:户外广告不得扰民!
长安街及文保单位等
禁设商业户外广告
“禁止设置区域”,主要展现庄重、恢弘、肃静的风貌环境,是保障中央政务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区域,因此禁止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比如,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及故宫周边区域;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湿地、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内都属于禁止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
“限制设置区域”将根据控制严格程度分为两级,限制设置一级区域和二级区域,通过控制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的类型、面积、高度、色彩、亮度等指标,引导设置与区域功能、风貌特点相符合的户外广告设施。比如,二环路沿线;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南北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中心城区的集中建设区等,都属于限制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
“允许设置区域”主要围绕推动“两区”建设和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点区域,在设施类型、面积、高度、色彩、亮度等指标上,给予设置人更大的创意设计空间,引导设置多元化的户外广告设施,营造浓郁商业氛围。其中,地区活力消费圈;文化、体育、科技、商务会展等产业园区;城市消费中心和特色消费街区等,均是允许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
13大重点区域设广告
各有“规矩”
城市副中心,大运河两岸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宜结合滨水景观要素以自然简约风格为主。 长安街延长线三环内路段禁止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施;三环至五环段,不宜规划设置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宜采用传统风格、现代中式风格,不采用动态照明。 传统中轴线在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时,应以“中而古、中而新”的方式,展现传统中轴线历史文化价值;照明宜暖黄光为主,彰显中轴“国之正中”的夜间观景界面。 二环路沿线宜采用平行附着式广告设施、橱窗广告设施、品牌集中展示广告设施等,少而精设置;高度宜控制在建筑18米以下区域;风格与环线两侧历史人文景观和现代首都风貌融合呼应。 而在三山五园区域,则要将户外广告设施融入山水田园风光,色彩与北京独特的“灰韵环绕”城市色彩氛围及景观生态相协调。
建筑物顶部不设置户外广告
广告牌不能用指路牌颜色
监制:张力
编辑: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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