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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领导干部为亲友牟利!多起案例披露

北京日报 2024-04-12

3月20日,安徽省淮北市委原副书记操隆山被通报“双开”,其纵容、默许配偶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3月18日,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陈代文被通报开除党籍,其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利……
领导干部的家教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也关乎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近日被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不乏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的情节,再次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作为人生必修课,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严与爱的关系。
近年来,相关党内法规既从政治上对加强家风建设作出原则性要求,又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党员领导干部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私利、搞特权。实务中,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存在多种情形,《条例》针对不同情况作了具体规定。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这是近期发布的相关案例中较为常见的类型。在2月29日、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相关通报中,广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原组长闫宝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捍东皆被指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收支等方面谋取利益。这类情况中,党员干部主动利用手中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千方百计“搭台子”为亲友牟利。例如,湖南省常德市委原书记王群“一人掌权,全家用权”,其妻子经营“小圈子”,儿子放肆“提篮子”。最终,王群本人及亲属共6人被留置。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在违规揽储相关案件中,部分银行为了提高业绩,定向招收领导干部亲属到银行工作,借助这些“资源户”关系吸收存款。为使亲属获取高额奖励,有的领导干部便将管辖地区或部门的公共资金存储到亲属所在的银行,借此实现利益输送。如1月30日,中国进出口银行风险化解督导工作一组原组长朱灿璋被通报“双开”,其中提到朱灿璋利用职权帮助亲友吸收存款谋取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为新修订的《条例》中增写的内容。此前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多起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经营高档烟酒、玉石、虫草、茶叶生意谋取利益相关案件。如茅台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袁仁国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批专卖店、批“后门酒”,其妻子和儿女违规经营茅台酒,攫取巨额利益。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此类权权交易行为中,违规为亲友谋求职务晋升情节较为常见。例如,中国投资公司原党委委员解某通过其他公职人员出面说情干预,帮助外甥的朋友谋求职务提拔。为此,解某安排对方儿媳在其管理的公司挂名领薪。“选人用人程序看似合规,相对于权钱交易,具有一定隐蔽性。”经办该案的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四级调研员伦炜喆分析,有的权权交易行为不直接涉及实质性的财产内容,但在特定条件下,如在解某案中,能够转化为财产性利益。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安排纵容亲友“吃空饷”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将取酬方式从“吃空饷”转变为安排就业,表面看似以劳取酬,实则仍是利益交换。1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原副总经理级调研员、北京银泉大厦银达劳务服务中心原总经理侯进喜被通报开除党籍,其中提到侯进喜违反廉洁纪律,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为亲友安排工作。“在这个案例中,侯进喜介绍安排特定关系人王某到其管理服务对象负责的物业公司工作,其后经侯进喜同意,王某多次违规获得职务晋升。”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李树其介绍。违规安排就业破坏了人事管理秩序,背后同样是职权和影响力的滥用,应当严肃查处。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从近期通报的相关案例来看,有的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仍然较为严重,如阜阳师范大学党委原书记刘树生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经刘树生同意,其妻子长期借用某私营企业一辆轿车;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薛亚与家人2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赴昆明、大理旅游,相关费用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为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条例》新增第一百零六条,规范离岗党员行为,这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离岗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家风家教清正是党风政风清明的前提,对亲属子女严管严教,不仅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政治要求、纪律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挥崇德治家、修身守正的示范作用,时刻警惕腐败之祸“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真正做到树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建好家庭。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监制:张力

编辑:苏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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