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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酒文化”不能含糊

张川 中国教育之声 2024-04-16

日前,河南某高校发布《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内饮酒吸烟的规定》,规定指出,对于在校内发现饮酒行为、宿舍内有酒瓶等现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保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禁酒令”出台后,引发热议。有人认为学校出于校园管理和学生健康的考虑出台相关限制规定无可厚非,也有人认为学校对学生的自由造成了过度的限制。该项规定是否有法可依,高校该项规定是否管理过细,校园是否应该拒绝酒文化,答案是明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将“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作为学校的基本权利。高校经授权,出于管理的考虑,可通过出台管理规定、校规校纪等形式对受教育者进行管理和约束。


同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不得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不难看出,该项规定是高校出于对当下学生身心健康和行为习惯养成的考量,是对维护和谐校园文化和风气的坚守与选择,是对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表明了高校拒绝“酒文化”的态度。


当下,社会“酒文化”不断入侵校园,对大学生带来了误导。一些人把和同学朋友饮酒作为人际关系和交友的主要方式,认为和领导老师饮酒可以留下好印象、表现自己,更有甚者将“酒量”作为人品和能力的外在表现形式。大学生酒后打架斗殴、拼酒闹事的个别案例时有发生,因此,拒绝校园“酒文化”,不能含糊。


当然,禁令之外,还应当进一步加强思想引导、凝聚共识,多措并举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首先,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念,进一步增设大学生人际交往和有效沟通的相关通选课程,推动学生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念。


同时进一步拓展学生第二课堂内容,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在奋斗中砥砺成长,在拼搏中实现人生价值。


以文化人,还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学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文化场域,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的文化景观,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发展的周边环境,在潜移默化中涵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远大的人生理想。


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还要在学生科学评价和民主管理的基础上确立科学的评价制度,加强学生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作者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本文来源:《中国教育报》2023年10月26日第2版 

本期责编: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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