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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本级477套人才房开始申报!全装修,户型多,鹿城、瓯海、龙湾均有分布…

温州晚报 2021-10-13


3月25日,市本级第二批人才房“上线”,半月前我市刚刚迎来了首个“温州人才日”。系列举措背后,温州正努力成为各类人才的筑梦之地、圆梦之城。


477套房源都在哪?鹿城瓯海龙湾三区均有分布


今年第二批的配售房源比去年筹集到的房源多了13套,且分属5个不同项目。其中,位于鹿城区小南路与马鞍池西路交叉口往西100米的阳光城·檀境里项目将配售53套房源;位于鹿城区翠微大道与南山路交汇处的华鸿·翠语麓园项目将配售75套房源;位于鹿城区广化桥路与过境路交口未来城壹号的宝龙地产·麓台里项目将配售128套房源;位于龙湾区温州大道与上江路交叉口向东200米的新城控股·如意里项目将配售49套房源;位于瓯海区南湖路与龙霞路交叉口处的龙湖·龙誉辰园项目将配售172套房源。


檀境里项目总平图 ,配售房源位于15幢。(来源:公告附件)


以檀境里项目配售的53套房源为例,全部位于该项目的15幢。从项目总平图上看,15幢坐落于该项目东北角,东北两面均沿路,交通区位便利。

    

配售房源有何特点?全装修高品质配有多种户型


此次配售的477套人才住房全部为在建期房,其中4个项目的交付时间在2023年,且全部采取全装修,装修标准最低1000元/㎡,最高4200元/㎡。根据目前市区在售商品房源的情况看,4000元以上/㎡的装修标准已属高端。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人才今年认房成功后,只需等上2年左右的时间便可拎包入住新房,享受到令人满意的居住体验。


部分檀境里配售房源的价格明细(备案单价不含装修价格)(来源:公告附件)


若从价格角度衡量此批房源的品质,也不会令有意入住的人才失望。以麓台里项目此次配售的128套房源为例,毛坯备案单价普遍在30000元以上/㎡,最低的也达到了26100元/㎡。而檀境里项目房源的毛坯备案单价最高的已超过了40000元/㎡。


另外,今年配售房源的户型达到了10种左右,从90㎡到140㎡不等,兼具两房、三房、四房不同类型。未来的美好生活在户型介绍词中便可窥见一二:“南向双卧室,起居与阳光同步”“6.1米观景阳台,清风美景常伴左右”“U型厨房设计,蒸调美食操作自如”……


龙誉辰园项目配售房源125㎡的户型图(来源:公告附件)


还有几个细节也值得注意:如檀境里项目此次配售的房源定为8-28层的偶数层;各项目还公告了售楼处地点和联系电话,有意入住的人才可提前看房。 


为何要配售人才住房?汇聚天下英才建设更美温州


根据《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公告》,我市再次推出人才住房配售,是为聚天下英才,建设更美温州。这与今年市两会期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内容不谋而合。


今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后五年我市将坚持创新为魂,着力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关键路径之一即是要迭代升级人才政策,大力引育各类人才,实现“百万人才聚温州”。


为此,本月12日,我市迎来了首个“温州人才日”,旨在打造温州人才的专属节日,以城市的最高礼遇和最大诚意向人才致敬。


此番再推人才住房配售,系我市进一步传出的重视人才信号,要广纳八方才,引爆创新力。


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477套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时间

2021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申请条件

配售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其中ABCDE类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XX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可放宽至1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范围内无住房且在2019年12月24日之后无住房交易记录,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温名下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一)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按《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温委人〔2021〕1号>执行;


(二)全职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按《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温委人〔2019〕13号>执行;


(三)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第一版)》<温委人办〔2020〕5号>和《温州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继续紧缺人才目录(2020)》<温委人办〔2020〕10号>执行)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一个家庭有多人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配售房源以主申请人单位隶属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15.223.34.156:9080/extcomponent/security/talent_login.jsp),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2)学历证书;(3)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4)在温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其中ABCDE类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XX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可放宽至1个月;(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6)根据人才类别提供以下相应资料:①ABCDE类人才称号入选文件或荣誉证书;②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值计算表及证明材料;③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即《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市本级受理范围为省部属在温高校院所、市属单位、市本级企业(主要税收地在市本级);各县(市、区)受理范围为本辖区内单位;企业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


2、并联审核。人才资格由市委人才办会同人力社保、科技、教育、卫健等有关单位进行审核,住房资格由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对通过人才资格条件、住房资格条件审核的人才名单,在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网站进行资格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市住建局根据房源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核人才数情况,制定认购方案,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发布摇号选房公告,公布摇号选房方式。


3、摇号选房。委托公证处,组织取得认购资格的人才根据摇号选房公告到指定地点,按人才层次从高到低摇号选房。同层次人才先摇取顺序号,再按顺序号分组入场,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房并确定具体房号,同组先选先得。具体流程以发布的摇号选房公告为准。摇号选房后,进行公示、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和承诺书以及办理相关证件等。

房源情况

市本级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共5个项目,总建筑面积48898平方米,总套数477套,具体房源情况见附件。


应知事项

1、所称的我市用人单位:①在温机关事业单位;②市属(县属、区属及省级产业集聚区属)国有企业;③注册地和主要纳税地在温的企业,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企业除外(以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业务作为判断依据,具体由市监部门进行审核认定)。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主要税收地以税务部门意见为准。


2、所称的学历根据学信网查询结果确定,海外学历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全日制”为非在职学历教育,要求全脱产就读,以实际情况为准,毕业生证书载明的类别为参考。所称的技师指取得浙江省内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所称的职称根据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分类标准确定,省外职称需按规定经过确认或转许。


3、所称的全职工作是指人才每年在温工作9个月以上(海外人才可放宽至6个月),且已以温州用人单位的名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依法缴纳个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以人事关系为准(海外人才除外)。社会保险或者纳税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4、所称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以人才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导出具体路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累计情况-累计收入额”项目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等确定。


5、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发生购房人离温、离职未就业创业6个月以上、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的,实施机构有权按规定回购人才住房。


6、所称的政府住房优惠政策,是指:(1)申请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房改房、单位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不包括共同申请时的未成年子女)、限价商品房、批地建房和人才公寓等。(2)申请人及配偶未申领过购房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申请人离异或再婚的,原婚姻存续期间享受过的优惠政策列入核查范围。


7、申请人认购人才住房后,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帐户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再向本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可按规定提取。


8、本公告人才住房配售房源户型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备案单价以商品预售方案公布的价格为准;开发企业提供的户型图仅供参考,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政府最终审批文件规定为准。


9、具体楼盘项目详情、不利因素、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跟开发企业约定的事项,请在申报前提前咨询开发企业详细了解。


10、对弄虚作假骗取配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单位和个人列入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申请黑名单。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委人才办 88961172、88961162,市住建局89987295、89981062。


附件:

1.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房源

2.关于XX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

3.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值计算表

4.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

5.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

6.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第一版)和温州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继续紧缺人才目录(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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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晚报综合温州发布、温州市住建局

记者:李庭

编辑:王人望  校对:周泉

责编:叶琳 监制:王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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