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这套房子之后,因为家里发生了变故,我就把这套房子给忘了。2019年我在处理家里事情的时候,发现了购房合同,补办了房产证。”申女士告诉记者,这套房产是自己的母亲五年前(2016年)通过朋友介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17年收房后她和家人就再也没有去看过,作为该房产的现任房主,她手续齐全。近日,申女士想把房子卖掉,于是来长沙看房,却发现房子被人出租了。“再过来看的时候发现房子已经被出租了,也没有人通知我。到物业去了解的时候发现还欠了物业费。”申女士说。-01-
原户主将过户房出租
申女士介绍,把她的房子租出去不是别人,就是原户主刘先生。
申女士:“2018年到现在,我没有接到任何人给我打电话说,我这房子要出租,我也没有收到过房租。”申女士:“当时我来处理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房子,已经被重新出租出去了,我也不能出租也不能出售。”现在,申女士这套159平米的房屋不仅改变了房屋结构,还被隔成了多个单间房出租。申女士告诉记者,原户主刘先生欠债后将房屋进行了抵押,她在这家抵押公司的手中花了80万直接买下了这套房,并进行了过户。现在原户主刘先生认为,当时抵押的房价太低,需要对其进行补偿,所以才将卖给申女士的房子再次出租。申女士:“(原房主)他跟之前的抵押公司有合同纠纷,应该是跟他去联系,他来找我对我来说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02-
自己花钱购买的房屋被别人占用,申女士非常气愤,现在收房不成,还收到了原户主的警告。随后,记者陪同申女士来带物业了解情况。物业经理表示,物业并不知到房屋更换了户主,申女士的房子在2018年被一家房屋租赁公司租下,现在确实欠了不少的物业相关费用。通过物业联系,房屋中介工作人员夏先生来到物业公司,夏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租赁合同显示,出租房原本只有一套1101房,申女士1102的房屋是后期被人为添加。
律师表示,若原户主未经过现房主进行转租的话,原户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申女士有权让租客进行腾房。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淇予:“从法理的角度上来讲的话,在这个买受人支付了全部的房款之后,应该是由买受人来享有这个租金的所有权。”
来源:芒果都市、长沙政法频道
编辑:王人望 校对:麻笑恬责编:李俊 监制:应继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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