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即日起集中整治这种行为,最高可罚5000元!
近期,市交管部门连续接到群众反映我市公共停车泊位被人为设置障碍物非法占用,要求整治的呼声强烈。经前期的排查摸底,市交管部门即日起对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全市范围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支小路上施划的公共停车泊位,被店铺、单位或个人用地锁、花盆、挡车桩、水泥墩等障碍物非法占用的行为。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管局专门组织警力对辖区道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存在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通过发放告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占用人自觉纠正违法占用行为。对限期未改正的,将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所有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在此也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一旦发现有人非法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行为,可拨打88300122向交管部门举报。
昨天,记者走访了市民反映较多的公共停车泊位被占小区或道路。在市区双桂小区7、8、9幢附近,记者看到有多个公共停车泊位被人非法占用,其中一个泊位上放置了一堆的不锈钢门窗,而对面就是一家制作窗户小店。不远处的一个公共停车泊位上,停放了一辆装满废旧物品的电动三轮车,边上就是一家回收废品的摊点。再不远处,有一个公共停车泊位被两辆二轮电动车占据。
附近一居民说,这里是“交通微循环”小区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数量有限,工作日白天都很难找到车位,别说晚上或者双休日了。然而却有不少公共停车位被人“占为己有”,成了“自己专用车位”,很是令人气愤。
确如该居民所说,记者在距离此地不远的徐衙巷公寓附近,又看到有多个公共停车泊位被人非法占用,其中有被清洁车“霸占”的,更多的则是被二轮电动车霸占。据了解,不少都是居住在沿街店铺的居民或者商家人员所为。
另外,记者根据群众反映,在市区后垟巷屯前公寓1幢这里看到,一个公共停车泊位上被人放置了四个花盆;在市区石坦巷看到了有三个公共停车泊位被人占据……
针对这些被占据的车位,一些居民是敢怒不敢言,除了气愤却没有应对办法。居民王先生说,自己只是找个车位临时停下车,而这些人整天就在这里,即使能把障碍物挪走,也不放心将车子停在此处。希望有关部门能有个切实的办法来解决公共停车泊位被非法占用的问题。
记者从辖区交警大队了解到,近期,他们将会组织警力对双桂小区周边公共停车泊位被占情况进行整治。
来源:温州晚报全媒体、看温州客户端
记者:王骁 文/摄
编辑:王人望 校对:麻笑恬责编:李俊 监制:应继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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