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期间禁止!温州多地发布最新通告
端午假期临近,考虑国内疫情形势,近期,温州瓯海、龙港、苍南等地陆续发布通告,今年端午节期间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
温州瓯海区
关于2022年端午节期间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第28号)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瓯海区外防输入压力仍然巨大。随着端午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将进一步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巩固瓯海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端午节,经研究决定,今年端午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竞技龙舟停划至6月17日,停划时间结束后,视情有条件有序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少串门、不聚集,加强自我防范,自觉遵守政府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
三、相关专业机构组织的龙舟文化展示活动,需经审批后报公安部门备案,要求活动预案齐备、防控措施到位,做到“四个限定”,即限定区域、限定人员、限定时间、限定规模,在文化、体育管理部门指导下有序开展。
四、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给瓯海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和危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温州市瓯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8日
温州龙港市
关于2022年端午节期间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起龙舟鼓,打造、修建、租借、购置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和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引导群众不参与、不组织划龙舟活动,不举行大规模群体性体育活动;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
三、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加强自我防范,做到不聚集,自觉遵守政府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
四、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8日
温州苍南县
关于2022年端午节期间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苍南县外防输入压力仍然巨大。随着端午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将进一步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巩固苍南县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端午节,经研究决定,今年端午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起龙舟鼓,打造、修建、租借、购置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和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工作机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乡镇做好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
三、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少串门、不聚集,加强自我防范,自觉遵守政府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
四、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乡镇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止民间划龙舟的意义,加大对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五、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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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瓯海发布、龙港发布、苍南发布
编辑:麻笑恬
校对:陈骥
责编:徐李俊
监制:林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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