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论道:城乡规划建设与文化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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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声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副校长、中国城乡建设与文化传承研究院院长、教授,本学术对话主持人 )
中国数千年的城市规划建设实践,孕育了优秀的城市规划建设传统,这是我们现代城市规划建设的历史根基。城市人文空间秩序的谋划和建设,是我国历代城市规划建设者们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新时代对城市规划建设与文化传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望山见水记乡愁就是要在城乡建设当中传承好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城市规划建设承载民族文化精神。中国历代城市规划建设都注重对人的精神引领和文化涵养。历代规划人物都是饱学之士,精通中华文化要义,他们善于从文化的视角来谋划和建设城市。清末民初时期的爱国志士、曾任民国河南省省长的陈善同曾提出城市建设要“进求于精神之地,不徒具形式之间”。城市的文化传承和文化建设必须有空间承载和用地支撑。中国古代城市用地有“忙地”“闲地”之分,闲地指的就是涵养身心的园林用地和文化用地。从中国古代城市用地统计来看,以黄土高原地区为例,城市文化用地占比都在6%以上,许多城市还达到了10%以上。西方一些文化名城也有这个特点,世界名城雅典,其文化用地占比接近10%。相比之下,目前我国城市文化用地普遍偏少,据统计,一些省会城市的文化用地占比都不到0.5%。在规划变革的今天,文化传承如何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落地?如何将文化传承融入新的规划技术体系?我国城市规划的历史经验如何活化并转化成为有效的设计方法?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学术命题。基于中国人文规划传统的启示,我提出了“文地”和“文地系统规划”的理念,将城市文地分为精神文化标识用地、纪念用地、宗教用地、文化遗产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文化产业用地等,并指出了文地系统规划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包括明确城市文化精神定位、文地要素构成、山水人文空间格局设计、文地规模和规划层次等等,希望能够从文化传承的角度,为当今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文化传承提供路径,以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文化环境建设的需求。
石楠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
我心目当中是有一些我特别关注或者希望我们能加强研究的东西,而不是说那些热闹的东西。我昨天上午去了清华大学办的人居学科建设专场,下午去了联合毕业设计教学那儿,今天我来文化这儿,都不是所有人特别感兴趣的事儿,但我觉得特别特别重要。越是到了转轨或者变革时期,越需要我们冷静思考,到了关键点,差了5度可能就会转一圈又回去了。所以找准方向,找准定位,可能对今天来说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事儿。所以我一直在想学科建设的问题、行业发展的问题、科技研究重点领域的事。
王校长的这个论坛我觉得特别好,我们在北京也聊过,我觉得中国城市发展到今天,我们物质形态方面的、空间形态方面的发展成就,可以说是举世无双,而且绝对是发展中国家非常羡慕的,发达国家心里不一定服气,有的甚至找茬说这不好、那不好(当然我们有不够好的地方),但他们的专家心里面觉得很惊讶,所以那些学者们天天在中国找人合作研究。而在非物质方面,我们反而疏忽了,或者说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但是一个国家也好,一个民族也好,一个城市也好,刚才王老师说的我很赞同,它本身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积累,甚至可以说能留得下来的才叫文化,那些热热闹闹的,你也可以叫它文化,流行文化,但很可能是转瞬便逝。
现在人们的需求变了,不再是温饱、小康,需求已经走向了更高层次,已经从最基本的生存、安全、吃饱饭、有工作,走向有尊严、有体面、能够自我实现的精神文化层面。所以,我首先想说的观点是,我们要对新时代尤其是小康后人民的需求,有一个新的判断。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的文化传承,包括文化梳理、挖掘整理等等,尽管政府有很多相关的工程,有很多投入,但我觉得我们学界义不容辞,应该在其中发挥核心作用,因为只有我们才说得清什么叫传统文化,什么叫中华文明,什么叫中国城市的特色。
最近40年的发展,中国不少城市可以说毫无特色,这是大家都公认的事情,未来还要这么下去吗?我们真正在全球站住脚,就靠我们发展的速度、我们的经济总量或者说我们的立交桥、高楼大厦吗?这些能真正成为文化吗?这是我们要发问的一个问题。所以满足新时代人们的需求,我们首先要知道老百姓需求什么。
我觉得我们的研究要从人民需求的角度,尤其是从全面小康以后人民对于精神层面的需求的角度展开,这样我们才能摆脱传统的只是对物质空间、形态的研究;当然,最后对需求的满足还要落到物质空间形态上来,但是如果只是延续传统的做法显然是不够的。
现在我们面临着第二次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挑战。现在的发展模式,不再让城市往外扩了,要往里走。往里走怎么办?往里走就得拆,首先就是哪些能拆哪些不能拆,就是保不保的问题。从梁思成开始,包括在座各位都是拼命想把传统的宝贵的东西留下,但往往人们意识达不到,只有失去了才觉得珍贵。所以我们真的要研究城市更新、城市双修,研究哪些是要保的,怎么保下来。
习近平总书记讲过一句话,我觉得说得非常好。他说要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这是一个大历史观的表述,不只是简单的“保”,更多考虑的是14亿人民的需求,怎么能够创新性地发展。如果说过去40年我们毁掉了绝大部分遗产,仅剩的这些我们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中千万不要再毁掉了。要做到这些,我们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技巧、策略、政策、法律,需要方方面面的系统解决方案。而且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要把它和老百姓的需求结合起来。现在很多老百姓打卡的就是这些传统的地方,“人民要”和“专家要”是两个概念,要从这个角度考虑城市更新当中面临的新问题、新压力,做好传承与发展。
再一个,领导讲要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我们现在面临大量的城市更新。前一段时间碰到一个日本朋友,他说最近在一个企业里做城市更新。他说的城市更新和我们不一样,他不是保底的,而是拔尖的,是把已经繁荣的城市商业中心进一步改造,改造完了以后让东京成为全球的引领城市。这吓我一跳,我们还在改善人居环境,解决温饱、小康问题,他们已经在搞全球新的引领,我们怎么办?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西安、成都,这一批城市是不是也要考虑城市更新有两个方面,既有保底的,也有进一步提升的,在这个当中所谓的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的问题可能就尤其重要。
我自己说不清,也不知道怎么弄,但我觉得这事儿很重要,所以得拜托在座的各位,包括学会的学术委员会,大家都要重视。要创造出新时代的中华文明,但那究竟是什么?城市文化究竟是什么?总体上是一个什么概念?还有诸多说不清。
因此我想说,做研究要真正对国家有用,真正解决现实问题,真正能够把中央精神落实下来,真正把老百姓的需求体现出来,当代知识分子应该有这种担当。
张松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
石秘书长的发言一下子就把文化使命说得特别高了,我还是先说一下基本问题吧。昨天在朋友圈看到,著名建筑师王澍说我们的设计课从来不教学生怎么做中国式建筑设计,教的全部都是西方的设计方法(大意),要知道他也是大学教授,虽然他说的可能夸张了一些,但是回想一下,在学校的设计课程中以中国的历史文化引导设计的内容确实很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为什么在建筑和规划院校乐意做历史研究的研究生那么少?王树声老师、王军老师他们做了许多整理和有益的研究工作,但学生学习起来,真正弄明白好像并不容易,而且好多东西在做设计方案时也没法直接拿来使用,所以,最后看到的课程设计成果还是比较相似的构思甚至是千篇一律的东西,对于这个问题我是特别想听听各位的高见。
说到文化,有一个很大的误区,人们一说到文化仿佛就是人的活动、人的创造,是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对立的另一个方面。真的是这样吗?譬如说重庆人的个子比其他地方的人要矮小,很可能是几千年来生活适应和环境影响的结果,在山地人居环境中个子小巧灵活的话更有利于生存和发展。重庆是典型的山城,“这里的山路十八弯”。所以在这里做名城保护规划就不能简单地划定建筑高度分区,而是要结合地形,并充分考虑周边环境景观和视线,这也是我在读过重大建筑前辈赵长庚先生的文章后才明白的,也反映了重庆的城市文化特色和环境景观特征。
近年来,城市更新、社区营造在全国各地都很热。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就是居住生活在其中的人和我们这些外面看的人,其认知、感受、需求和评价,有时候差异非常大。由于有大量的游客来打卡,重庆成为了最著名的“网红城市”,而我们做名城保护的人一直认为重庆名城保护不力,好像重庆人自己倒觉得无所谓。这样的现象,也促使我们要反思名城保护的评价标准和不同人群的文化认知等相关问题。
说到这个,自然就不可避免地要讨论到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原则,即历史遗存的真实性、街区风貌的完整性和社区生活的延续性。无论是建筑保护修缮,还是街区环境整治和有机更新,都是为了让居民的生活更美好,保护的目的并不是让历史街区回到某一历史时期,以前比较喜欢说“明清风貌街”什么的。当然,历史街区和老旧建筑也没法达到完全现代化的高标准,因而历史街区的保护干预措施必须适度,主要解决安全问题和基本生活需求,对一般历史建筑的维修改建,部分构件、材料也可以采用新材料和新工艺,也就是说,可以与文物修缮的要求有一定的区别,毕竟还有资金投入等经济问题。
北京的胡同、上海的里弄、重庆的山路坡坡,说到底就是现代人的城市乡愁。从历史文化和遗产保护角度讲,就是要高度重视城市集体记忆的保护,譬如上海杨浦滨江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就是这样的探索。说了这么多,城市创新到底怎么做?什么是文化传承?什么是城市文脉延续或历史文化信息传达?我们开会使用的这个巨型建筑物会展中心,它传达了重庆的城市文化吗?所以说,文化传承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还是很难的事情。
李锦生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城乡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
王树声教授主持的这个“城乡规划建设与文化传承”学术对话非常好,非常赞同他的观点,也很钦佩他十多年为中国传统城市保护做出的巨大学术贡献。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不少文化遗产被高楼大厦取代,不少城市拆了新房子又去复建老房子,美其名曰“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历史古城”,常常是一边专家讲保护,一边是随意拆除与复建,看起来取得共识很难。我认为共识应当来自于长期的社会基础。因此,我认为当前应当做三件事:
一是需要体系化。文化遗存常常是碎片化的,表现在东一处、西一处,看似没有空间贯联性;这个朝代一处、那个朝代一处,看似没有文化联系性。地方民众看遗产都是点状的,觉得改一个点、拆一个点没什么,正是这种认识,使得遗产一点一点地消失。因此,地域文化遗产体系化、网络化研究应当加强,构建体系是提升文化遗产价值和大众认识的基础。
二是需要大众化。让地方民众了解地方遗产,才能有社会保护遗产的民众基础,遗产才能代代传承、代代弘扬,保护遗产才能成为民众的自觉行为。因此,遗产体系化构建是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关遗产保护的传播应当多种形式。今天在这么一个学术对话中我讲这么没有学术含量的问题,也是深感在城乡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发生矛盾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缺少社会基础、缺少基础教育、缺少社会共识,这一点值得政府主管部门、学界专家深思。
三是需要生活化。生活是遗产的灵魂。2018年,山西省人大对《平遥古城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在重点保护内容中,特别增加了一项保护内容,就是“古城区内居民生活、社区基本服务的配套设施”,把生活功能、生态状态、生活服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成为当地居民可以住在古城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这在我国遗产保护法律中第一次这么明确。平遥古城尽管基础设施还非常落后,但保存了生活。我在1987至1989年期间曾主持编制《平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30多年过去了,平遥没有走过度商业化之路,就是坚持了古城不能没有生活,保护生活意义重大。
霍晓卫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关于城乡规划建设中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现状与问题,分享三个观点。
第一个观点是“欠账”。在城乡规划建设领域,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统村落保护、文物保护等国家制度,但坦率地讲,必须正视多年以来存在的不同程度的欠账,总体而言欠账严重。当下的城乡环境文化特色缺失、保护不足、利用乏力等都是长期欠账的集中体现。欠账体现在社会共识、财政补贴与制度建设等方方面面。当下我们谈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谈文化自信,其实是弥补这些欠账的重要机遇。通过弥补这些欠账,使城乡环境下的各类历史文化遗存能够进入一个良好存留的基本状态,再通过社会共识与制度保障支撑这些遗存可持续地保护与活化利用。社会共识需要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个渠道来建立,法规制度要应需而修、及时修订、提高立法级别,建议要切实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法》的立法工作。
第二个观点是“文化传承衍生的现实意义”。城乡建设与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意义与价值,当然体现在精神层面以及社会教化层面,但并不仅于此。文化保护传承,对于城市品牌的塑造也具有重要意义,在城市品牌的相关指标体系中,历史文化保护位列其中。在关于“对历史街区感兴趣的人群”的调研中,可以发现青年人更喜欢历史街区,可能是因为历史街区的功能业态更加混合丰富,更容易激发创新。历史文化保护、有感召力的城市品牌、具有创造力的群体、城市的创新产业,这几个要素之间可能具有非常有趣的关联。
第三个观点是“国土空间维度的文化保护与传承”。今天的规划已经从城乡规划走向全域的国土空间规划,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国土角度来全面认知并且体系性地认知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问题,这是既有方法体系的延续,也必然提出方法创新的要求。国土空间在“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种分类之外,一定还要有文化空间的分类,有趣的是文化空间可以和“三生”空间叠加而不违和。文化空间也要有“国土文化安全”、“体系建构”的概念,需要进行“文化重要性”的评价,要起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空间规划,应该给文化空间一席之地。
关于城乡建设中文化传承具体落地的问题,最关键的是“共识与合作”。多年来城乡规划的历史保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这些研究成果不能只在专业小圈子里流传,而要把它们当做知识传播出去,成为共识。现代社会有很多分工,有太多的跨专业在参与或影响城乡规划建设,要让他们能够接触和接受历史保护的观念、价值与规律。即便是在城乡规划专业里,文化保护与传承也需要密切的多专业合作,一定要让建筑设计、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的相关专业人士了解文化保护的重要性与方法,让他们认可“文脉”与“地域性”可以拥抱“创造”。
任云英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城乡规划系系主任、教授 )
当前我们回归到对文化传承的反思,是恰逢其时。我想通过三个方面阐述我的观点。
第一,整体性认知。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有它的时间和空间坐标,经历了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反映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体现了自然法则、社会法则以及生态法则下的演化过程。今天,全球化的环境问题决定了人类的思维方式、决定了我们的行为走向。在这个过程中,文化对人类行为的制约作用与理想人居环境呈正相关性。所以,文化始终是人类文明进程的一个重要的砝码或者价值认知的基础。
第二,文化保护问题。应对历史文化碎片化的问题,其保护取决于历史时期文化机制,即城市价值体系、思维方式、决策机制以及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涵盖历史文化及空间信息的整体,但是它呈现的是一种自我演变弱化的过程。从正面理解,城市有自我筛淘的机制,因此它呈现出不同时期的变化过程。城市文脉能够“将定格在时空中的历史碎片串接还原,是织补性的要素”,我希望从这个角度解释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问题。
石楠秘书长提到了人的需求,根据人的需求,我们应该从对历史文化认知、感知的体系来建构空间和文化之间的关联,分析它的形态逻辑:
从感知的层次来讲,一方面是感知物质层次的城市形态,而更重要的是精神的感知,包括人的愉悦感、归属感和自我价值实现的认知及其构成的场所感,进而感知城市的文化、城市的信仰、城市的价值尺度。同时,关键文化和人的意志也是一种变量,对社会发展也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第三,文化传承问题。传承的根本是历史文本的信息传达,空间语境以及空间信息储存、转移、传达的场域特性。有的时候面对一个碎片化的遗存,通过特定的文脉关联,会使我们了解这个碎片的存在价值:通过空间要素架构来感知,通过文化架构来认知,通过空间的秩序来解读。同时,空间除了涵盖其自身的功能理性,还需要涵盖文化构架和审美构架,来支撑城市空间的艺术维度。而城市内涵、文化特色能够被感知,应该是我们所追求的一种理想城市。同时,历史、文化在空间中如何生根,如何真正实现它的价值的保护,需要在原有的法律、规范体系下去深化落地。
杨宇振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委员、国外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委员,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 )
首先用两个关键词,危机与激进。城市文化危机是中国文化危机的组成部分。怎么面对西方文化、现代化的挑战,同时又面对自身深厚的积累,始终是任何后发国家面临的基本问题。面对危机,总体来讲历史过程中更多是激进状态,是斩断过去的状态。这也是空间生产领域里的基本状况。
第二点,谈文化认知。需要深化对传统城市的认识。古人营城有大地理观,我们这块很缺,现在普遍情况是在给定区域内干活。传统还需要再认识。什么是传统?不仅是工业时期之前的叫传统,改革开放前的这部分也构成传统。计划经济时期的一些方式(比如公共品的相对均衡分布,一定空间尺度的生活圈,步行和自行车等),仍然有值得反思和学习之处。这部分传统要给予足够的认识。
谈到文化致用问题,仍然会涉及文化再认识。对传统文化没有足够深的认识,怎么来用?这是根本性问题。必须要增进传统文化认知的深度。在整个知识教育体系里,不管是通过个人努力或学校行为,都要加强传统文化的学习和领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整体观是重要的方法论。西学来了之后形成社会分工和学科分工,导致普遍的断片式认识。文化传承必须要对整体观有所认识。需要整体思维,而不是分割的思维,这是传承传统文化必要的路径。
文化致用方面,需要对当下文化生产有所反思。第一是“怀旧感”的市场化。简单说就是把地方历史作为生产资料,把曾经的历史转化为空间商品。今天“怀旧感”的市场化非常厉害,对此要有所警醒。第二是通过生产文化奇观吸引眼球,这已成为今天普遍的生产方式。如何能够确实改善日常生活,改进公共服务质量,改变公共服务的不均衡不充分格局,是当下文化转向的实践路径。
文化发展不能因为经济壮大而自满和自大。传统文化的认知历史发展过程中有过断裂,要重新认知自己的文明与文化。第二要保持开放的态度,向多元文化学习。这个多元文化不仅是西方文化,还包括如日本、东南亚、印度、阿拉伯地区、土耳其等的文化。没有胸怀世界的状态,不能理解多元的外部的状态,就很难认识自己。在当代一切与一切关联在一起的世界中,往往只有通过对其他文化的认知才能更加清楚地认识自己,发现真实问题,进而才有批判性和创造性的实践。
王军
( 故宫研究院建筑与规划研究所所长、研究馆员 )
城乡规划要践行文化传承的使命,很重要的是我们首先要对中国文化作客观的研究,要破除种种误解与偏见。比如,中国古代建筑与城市都是与天地自然环境整体生成的,与西方完全不同,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古人强调建筑与城市要象天法地,形成“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环境布局?有人说这是迷信,可是,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是二十八宿,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在寻找二十八宿最早的起源,看它是哪个文明最早发现的。如果我们能够理解,二十八宿是古人测定时间必须运用的天球坐标体系,种植农业的发生又必须以时间的测定为前提,我们还会说古人把这样的天文知识融入到建筑与城市的环境之中是一种迷信吗?这种空间遗产分明是农业文明发祥的“纪念碑”啊!
可是,长期以来,囿于观念上的疑惑,我们不能对这样的人文环境加以科学的研究,不能揭示其所蕴含的巨大价值,以致独具魅力的中国文化景观在新的建设活动中,遭到不应有的宰割,乃至毁灭性的破坏!传统景观设计方法得不到应有的整理与研究,已到了几乎失传的地步!对文化景观,我们还没有立法保护。相比之下,日本的《古都保存法》《景观法》提出了“历史的风土”保护类型,将历史建筑、遗址同周围的自然环境作为整体纳入了保护范围。
我们确实面对着极为紧迫的现实,必须尽快补上学术研究的短板。我们对己身文明必须做同情之了解,不作偏激之毁誉。我们必须抓住今天研究中国文化的大好时机,因为考古学成果不断涌现,中国所在地区独立起源的农业文化与文明的发展历程已经清晰可见。古代中国至清朝已拥有4亿多人口,占全球人口的1/4,这是在与大自然高度和谐的情况下实现的增长;中国文化的包容性与适应性,支撑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这些珍贵的价值,对于当今世界可持续和平发展是具有巨大意义的。我们确实要为中国文化发一声呐喊!
张广汉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
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如何做好文化传承,我觉得有很多工作可以做。昨天上午我主持的会议有人介绍抗战遗址,我就想到抗战精神这一文化的传承。抗战遗产反映了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的精神,这是精神文化,但是很多地方把真遗址拆掉了,建了很多假的纪念馆,很可惜。所以我觉得文化传承,首先还是要把真实的历史信息传承给后代,讲好中国故事。要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古迹,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住房城乡建设部最近要求全国各个城市要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就是要在城乡建设中不要破坏这些文化遗产,传承好历史文化。但是不能只是口头重视,资金上还是要有一些实际的支持举措。棚改钱很多,老旧小区改造钱很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却没有钱,缺少资金去微更新,去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去传承历史文化,这个问题应引起重视。
第二是要借鉴历史,创新未来。这个主要是体现在新的城区建设上,要总结我国古代城市建设的规划建设思想,传承我国古代城市重视山水环境和文化空间的营城思想,挖掘和展示历史文化要素,丰富文化空间,创造宜居的魅力空间环境。在传承中有创新,避免把造假仿古当做传承文化的方式。
比如在雄安新区,一开始谋划我们就总结了我国古代城市建设的规律和经验,要传承古代的营城思想。在布局上我们要体现它的生态观、整体观,还有景观设计、工程建设等方面,我们总结了六大思想理念。一开始给领导汇报的稿子,以这六大思想理念作为文本的六个章节题目。当然,后来不断地修改,这些理念已经融入到文本里面了,已经不在章节标题上体现了。另外一方面,我们规划一开始就挖掘白洋淀周围地区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资源的同时,谋划怎么样将其融入到新城区建设,成为雄安新区的文化空间。历史文化要素集中的地区与蓝绿相间的绿带规划结合,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还有更难的,就是新建筑如何传承当地的地域建筑特色,又要有创新,需要建筑师去做更多的研究和探索。
第三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把历史文化保护线纳入进来,切实保护好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等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文化,就是要让传统文化更好地发挥其“文化”的功能。
第四是在文化自觉的基础上弘扬传统文化。文化的功能是化育人心,使社会更加文明,在潜移默化中达到凝聚社会共识、铸造民族之魂的目的。因此,我们必须让传统文化传承的事业真正融入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伟大实践中。
段德罡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教授 )
大家都说乡村是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最后一块阵地。在长期的乡村工作中,我意识到今天的乡村正在成为文化的沙漠,传统文化在慢慢死亡。当下,地方政府很重视乡村文化建设,但结果大多成为文化形象的堆砌:农耕文化就是搞几面布满老旧农具的展墙,乡土文化就是二十四节气,孝道文化就是二十四孝,要么是墙画,要么是雕塑小品。文化建设被肤浅地转译为空间符号用来展示,或者制造热点打造网红。当传统文化不再能主导老百姓对待生产、生活的思想观念,实质上就已走向死亡,一如当下,几乎每个村子都在宣传孝道,而乡村地区老年人自杀率却越来越高。生前不孝,死后丧事还要大操大办,搞些艳俗表演,让人不禁瞠目!
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传统村落专家委员会经过讨论,把“古村落”一词改为“传统村落”,这是件好事儿。古村落重在空间的久远,而传统村落讲求系统传承,即村落得是“活”的——文化活着,传统延续。传统活化不是将传统商品化,而是要传统文化发挥对当代生产生活方式的积极影响,展现地方性的生活方式与乡土智慧。当下大多数村落的传统文化已支离破碎,但在南方一些地区还传承得很好,比如西南一隅的腾冲,传统文化还确实活着。腾冲人无论买商品房还是住老院子都会设置一个“家堂”,供奉“天地君亲师”,供奉土地、灶君等自然神灵,还供奉自己的祖宗。一年中有数十个日子,一家老小要在家堂祭祀、祈福、祝赞,一代代人在这些有仪式感的活动中懂得了要敬畏天地、忠君爱国、尊敬亲上师长,懂得了要感恩赐予物资的自然神灵,懂得记住来路,思考去往何方……这些仪式使文化得以一代代传承下去,也造就了今天格外平和宁静的腾冲民风。
今天大量的乡村规划建设如何传承文化呢?在我们团队的实践中,从不通过形式复古来做表面文章,而是立足于发挥传统文化对于今天村民价值观的引导作用。比如“勤”和“俭”是传统乡村的基本美德,那么在乡村建设过程当中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家园建设,让村民欣喜于“勤”的结果;倡导节俭营村,大量利用建筑废料、乡土材料、废旧物件等老百姓认为没用的物资来塑造环境,给他们一种启示:美丽的空间不一定要花大价钱,借此传承乡村“惜物”的传统;倡导文明乡风,我们邀约村民和一些文化人为村庄修订村规民约,通过“温良恭俭让孝恕悌”八个字来为村民制定在村中生活的行为准则等等。
文化在乡村该如何传承?专业人员应该沉下身去了解、理解乡村文化传承今天面临的困境,针对缺失做好文化修补的工作,使传统文化能够在乡村实现传承与发展。从这个角度来说,乡村建设自带乡村教育属性。
雷振东
(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小城镇规划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
面对这个主题,首先思考“文化”到底是什么?文化是“闲来生余事”。而我们当前的社会生活,人人都很忙,所以难以生成真正意义上的“文化”。针对当前的城乡规划建设与文化传承,我有两点思考。
一是历史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应当从城市一元走向城乡共存。以西安为例,处于城市中的大雁塔、钟鼓楼、明城墙这类国家级文物拥有一套严格的保护制度,没有人能够轻易触动一砖一瓦。然而,西安的千年盛衰变迁,交织着城乡的空间演替。西安城市核心区分布的百余个村庄,也拥有上千年的历史;而城市摊大饼式的扩张,视这些村庄为蝼蚁,将其拆除建设为安置房。西安的发展历史是城乡共存的发展历史,仅注重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而忽略对乡村历史文化的保护,是对西安历史多元文化的摧毁。在当前国家富强的背景下,过去因为保护资金和人力投入有限而被忽视的乡村部分,现在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西安城市内部以及周边的村庄也应纳入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从历史地理、文化格局角度,思考“村”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进而对村进行精细化分类对待,使乡村文化成为西安历史文化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传承古都“城”和“乡”的“多元”文化,保留中华文化的厚重本底——乡土文明。
二是当前乡村面临动态变化的局面,是乡村文化丢失的深层原因。为什么现在的乡村民居建筑都失去了地域特色,普遍“不讲究、不精致”?历史上以家庭为单位的乡村人口长期处于一种稳态结构,子承父业、民宅代代相传,人们舍得在“盖房子”上倾注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作为留给后代的遗产。但是今天的农民希望下一代离开乡村后不要回来,房屋对于他们不再具有“财产性”,“盖房子”只是为了解决眼前的生活需求,因此村民在建设宅院时只追求经济的最大化,没有了对文化的精致追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筑和规划行业在乡村建设中强调的“文化和特色”是很难展开的。乡村规划为谁而规划,乡村设计为谁而设计,面向哪个时间节点去设计,面对这些问题,思考当前以乡村为对象的城乡规划建设目标体系尤为重要。
王树声:
今天围绕城乡规划建设与文化传承这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
第一,城市作为文化的载体,也是文化的产物,城市规划建设应该与文化密切关联,我们的城乡规划建设应该关注文化,从文化的思维和文化视野去谋划城市空间的布局和建设,重视城市文地系统规划。
第二,城市文化的传承首先要保护好现在的城市遗产,并重视遗产的活化和利用。不仅要重视古代的遗产,还要关注和重视当下的创造,对我们当代的遗产进行保护。我们不仅有古代的乡愁,也应有当下的乡愁。
第三,立足新时代,弘扬中国规划传统,要根植于人民精神需求,根植于当代生活,思考当下生活的意义与价值,在传承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创造出新的文化空间,为新时代中华文化复兴提供物质空间的支撑。
第四,在中国城市规划经验、智慧研究的基础上,要发掘中国城市规划建设思想中超越时空的学术价值,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有机融入当代规划建设理论。
第五,重视对中华文化和世界多元文化的学习,特别是在大学教育中应该增强文化传承方面的教育,在规划实践中,应该继承和发扬中国历史上的人文规划传统,使规划建设在文化传承和文化复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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