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中和,规划、建筑、景观大咖如是说……
仇保兴
全面实施绿色建筑为城市碳中和提供重要贡献
国务院参事、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
在2021(第十七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仇保兴在其主旨报告《城市“碳中和”与绿色建筑》中表示,城市是人为温室气体排放的主场,以城市为主体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有利于因地制宜布局可再生能源和碳汇基地,同时更能有效引导城市由过去唯GDP竞争转向GDP与减碳双轨竞争模式,使城市间的低碳发展具有极高的效率和动能激励。
建筑行业,是决定一个城市碳中和是否成功的最重要的关键因素。绿色建筑在全生命周期体现了节能、节水和节材等特性,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将为城市碳中和提供重要贡献。同时,将风能、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通过城市有机物发电、地热与地质储能,以及立体园林建筑、“鱼菜共生”等模式,可发挥综合减排作用,助力城市碳中和。
吴志强
从中国传统建筑中借鉴“低碳化”智慧
同济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吴志强
在6月的“绿色低碳建筑与设计创新”主题论坛上,吴志强指出,中国传统建筑中,就蕴含着不少古代工匠的低碳化“智慧”。如福州三坊七巷的假山戏台,三坊七巷中戏台正门开在偏东侧,进门之后园内一座假山,这种布局在于福州吹东南风,风进来通过假山、穿过戏台给观众带来清凉,这就是中国古代不用电的“空调”。
同样,徽派建筑的民宅大门,开关之间门墙形成拔风通道,也有天然的降温功能。再如中华大屋顶实现了“天人合一”的概念,夏天能遮阳形成阴影,冬天能引入阳光,雨天则能扬起雨水。当下的科技建筑中屋顶收集雨水和光热发电系统,也承接了古人的智慧。我们还可以从自然界中学习到更为悠久的智慧,例如适应环境、逆境求生的红树林,顺水漂流万里的椰子种子等自然现象,都值得借鉴。
王凯
利用能源、交通、建筑等多领域的汇聚和调控作用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凯
在5月的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国外城市规划学委会上,王凯作报告提出致力于中国城市绿色发展的路径和方案。
路径一是完善绿色低碳规划建设体系,包括将绿色低碳内容编入我国规划体系、建立碳中和指标体系与规划评估优化模型等;
路径二是优化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包括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发展近零能耗智能建筑;
路径三是推动城市建设绿色转型,包括建立绿色低碳的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城市更新绿色化和低碳化发展、优化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打造绿色低碳居住社区;
路径四是打造绿色低碳城乡空间,包括构建绿色低碳的城市形态、海绵城市引领绿色低碳改造、在乡土自然基础上建设低碳乡村;
路径五是完善规划学科建设。
(扩展阅读:王凯:碳中和愿景下的城市绿色发展)
李晓江
加快绿色技术应用,实现城市绿色发展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李晓江
在2021年3月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年度学术交流会上,李晓江发表题为《“碳中和”目标下的绿色发展与更新》的主题演讲提出,城市绿色发展的目标主要分为三个阶段。2020-2025年重点推广水、能源、建筑、规划、交通、食物等领域绿色发展与绿色技术应用,克服锁定效应。2025-2030年建立世界先进的绿色发展技术体系,支持中国提前、超额兑现国家承诺。2030年以后实现绿色技术在城市的全面应用,全面建成绿色低碳的经济体系。
实现目标的路径基于四个维度绿色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通过建立全生命周期、全成本的绿色技术评估体系,经过长名单-中名单-短名单筛选出重点推广技术。在街区层面,绿色更新建议包括绿色技术、生活方式以及政策建议三个方面。“完整社区”视角下的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和低碳生活方式倡导非常重要,加强“完整社区”低碳建设引导。社区用能、居民出行、衣食生活、绿色固碳四大领域的绿色低碳技术和低碳生活方式总减碳潜力为35%-65%。
庄惟敏
将“绿色”理念深入贯穿到建筑的全生命周期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庄惟敏
庄惟敏认为,城镇化进程处在高速发展期,应重点考虑将“绿色”理念深入贯穿到建筑的全生命周期每个环节,包括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后评估及拆除后循环再利用等。在规划阶段通过对建筑进行合理的整体布局,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使得建筑以最少的方式干预环境;在方案和设计阶段,通过对能源方式、设备系统、结构外观、结构形式和材料等要素的综合考量,真正做到绿色技术与建筑本体的融合;在施工过程中,倡导绿色施工、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等,在运维过程中系统考虑低碳减排,以及建筑拆除后的循环再利用,积极应对节能降碳的发展趋势。
城市建设已进入存量时代,老旧建筑和住区的改造需要全行业、全领域甚至跨行业、跨领域的合作,要系统考虑规划、建筑、结构、材料、景观、施工等多个行业和领域碳排放减少。因此说,碳达峰、碳中和不只是简单的口号和指标,而是蕴含在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全过程,全产业链各环节的共同目标。
建议相关部门将“前策划后评估”纳入法律程序,高度重视建筑的前期策划与审查,确保建设方向的正确性,通过后期评估的数据累积来验证理念、发现问题,从根本上为碳减排工作而努力。
吕斌
构建人类与自然协同可持续社会生态共生系统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吕斌
在3月份的2021健康人居与未来城市国际论坛暨第十一届园冶高峰论坛上,吕斌提出,实现碳中和的基本路径有三种:技术措施、社会措施、生态措施。为了实现碳中和,不仅要采纳节能减排技术,还需要通过导入可再生能源系统构建二氧化碳“零排放”的循环型社会。为了实现这样的循环型社会,需要构建人类活动圈与自然生态圈协同的可持续社会生态共生系统。社会生态共生系统是指自然生态圈与都市圈耦合,在空间、产业和功能三个维度形成协同效应的系统。空间、产业、功能三个维度的协同,任何一个维度的协同都不能单独获得成功,必须相互关联、同步运行。
面向碳中和的城乡连携共建生态系统可以归纳为6种类型:1.自立型。即城市再自然化,在城市内部恢复或引入城市农业的模式。2.产业连携型。农业不只生产特定的农作物,还应包括从事食品加工业、旅游业、建设工程、水道水利工程等各种各样的二、三产业,通过城市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城市与农村有机地联系成一体。3.空间连携型。通过建成空间与田园空间的融合,强化城乡的连携。4.金融连携型。制定有针对性的金融支援政策和措施,强化利用互联网、电商平台等将农产品向城市直销及工业产品供给农村的物流价值链的管理。5.生态足迹连携型。通过构建城乡连携的可持续消费和生产系统,促进自然资源循环利用,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生态足迹。6.自然资源服务连携型。通过农村向城市持续地提供健全、有活力的自然资源服务,促进城乡连携。
俞孔坚
通过基于自然途径减碳是高效快速途径
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院长俞孔坚
在2021(第十七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俞孔坚在其《基于自然的碳中和途径理论与实践》报告中表示,根据大自然保护协会的计算,要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即在2050年达到零排放,需要通过基于自然的解决途径来解决。基于自然的碳中和路径主要体现在“保护森林、改进农田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办法以及保护和再造湿地”三个方面。
为了实现《巴黎协定》定下的2050年零排放目标和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我们需要利用生态系统的碳吸收抵消生活生产中的碳排放,通过基于自然途径吸收或进行减排是实现这个目标不可或缺的,也是高效快速的途径之一。
丁烈云
尽快完善碳中和立法,修改森林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丁烈云
丁烈云认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法律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立法与政策实施相脱节、下位法缺乏上位法依托等主要问题。为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提出以下建议:
将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纳入立法内容。可选的途径包括:一是通过制订法律法规确立碳减排战略目标,如制订《气候变化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等;二是通过修改现行法律确立碳减排战略目标,如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三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方式确立碳减排战略目标。鉴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长期性,最好采取前两种方式。
完善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制度和管理体制。借鉴相关国际经验,构建应对气候变化根本制度和管理体系是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的重要任务。建议抓住当前碳中和战略的契机,通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立法工作,确立碳税、碳交易等碳减排的根本制度,为低碳投资提供长期稳定法律环境。
进一步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在现行的环境、能源和资源等相关法律中增加碳减排相关的内容,将碳减排要求落实到具体行业,形成推动碳减排协同效应。例如,修改《森林法》,增加充分发挥林业在固碳、吸碳等碳汇功能等相关内容;完善《建筑法》,将延长建筑寿命、鼓励发展零排放建筑等举措在法律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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