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波编制教师招聘来啦,海曙、北仑、江北、镇海共招181名!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
2019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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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海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条件
(一)招聘学校及岗位
▷ 招聘学校: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
▷ 招聘岗位::中小学语文2名、中小学数学2名、中小学英语2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下文)。
▷4.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等同于国内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生源是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18年10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7.报考中小学语文和中小学数学岗位,其本科须为师范类。报考中小学英语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0月19日14:00-2018年10月27日16:00。
通过https://wj.qq.com/s2/2785638/2411/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10月28日9:00-16:00.
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西馆(漕宝路88号),“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展位现场。
▷3.现场确认
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相同。
(1)应聘人员(含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按“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3)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3)现场确认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减该岗位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现场确认后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公告。
(4)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网上或现场)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分面试和试讲两个部分,面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按试讲成绩确定签约对象。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对象本人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如遇进入试讲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试讲;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10月29日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教室门口公布,同时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3.试讲
试讲时间初定于10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于试讲人员名单公布时通知。试讲对象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试讲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试讲,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试讲空缺,名额不递补。
试讲主要考察试讲对象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试讲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成绩当场向试讲对象本人公布。
▷4.成绩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试讲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加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签约
拟定于试讲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与海曙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由海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曙区教育局递交书面申请。
(六)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不能按规定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签约学校至少工作满5年。
▷(四)由于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
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662/index.html
咨询电话: 0574-87070376;0574-87195724。
监督电话: 0574-87195727 (海曙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2.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4.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处理规定
长按二维码下载各附件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
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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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共10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8名,义务段教师82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18年10月28日在上海师范大学组织举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资格条件
2019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福建省、安徽省、江西省及上海市生源(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以下简称“六省一市”)的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研究生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
2.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体化楼102教室
报名时间:10月28日上午8:30—11:30
3.报名要求
选择了普高岗位,可兼报义务段同一学科相应岗位(如选择“高中语文”,选择兼报也就是选择了“义务段语文”),兼报必须为同一学科。义务段不得兼报高中。
(二)资格审查
相关资格材料在考生报名时提交审核,资格材料要能证明报名表中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大学期间奖学金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各类荣誉证书择重要者提供两三份即可。以上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一式两份《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二,点击“阅读原文”可获取),贴好近期一寸照片。(报名时场地拥挤,请事先填好报名表。)
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初试
报名后进行初试,随到随试,初试合格者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初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等。初试不合格者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笔试形式为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笔试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
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教材,考生如报考义务段岗位,可自主选择初中段或小学段。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职业素养等。
4.时间、地点
报名后,于上海师范大学进行初试,随到随测,一般1小时以内通知是否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四)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拟录用考生可在28日下午现场签约,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教育教学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教育教学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5.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及“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http://www.bl.gov.cn/col/col115591/index.html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公示公告);
(2)第二批、第三批2019年教师招聘活动将在浙江师范大学考点及北仑考点举行,敬请关注。
(3)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4)联系电话:0574—86784439,联系人:薛老师
(5)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0574-86781910,胡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一: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
序号 | 报考岗位 | 岗位指标 | 报考专业要求 |
高中段 | |||
1 | 高中语文 | 1 |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 研究生: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 |
2 | 高中数学 | 2 | 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研究生: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
3 | 高中英语 | 3 | 本科:英语、翻译(英语) 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 |
4 | 高中信息技术 | 1 |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 研究生: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教育技术学、课程与教学论 |
5 | 高中化学 | 1 | 本科:化学、应用化学 研究生: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课程与教学论 |
6 | 高中生物 | 2 | 本科: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态学 研究生: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生态学、课程与教学论 |
7 | 高中地理 | 3 | 本科: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研究生: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课程与教学论 |
8 | 高中政治 | 2 | 本科: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生:政治学理论 |
9 | 高中历史 | 2 | 本科:历史学、世界史 研究生: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课程与教学论 |
10 | 高中通用技术 | 1 | 本科: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研究生: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
义务段 | |||
11 | 义务段语文 | 35 |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 研究生: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 |
12 | 义务段数学 | 20 | 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小学教育 研究生: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
13 | 义务段英语 | 4 | 本科:英语、翻译、小学教育 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 |
14 | 义务段科学 | 10 | 本科:科学教育、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 研究生: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声学、光学、无线电物理、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课程与教学论 |
15 | 义务段信息技术 | 3 |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 研究生: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教育技术学、课程与教学论 |
16 | 初中社会 | 10 | 本科:人文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世界史、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研究生:政治学理论、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课程与教学论 |
备注:(进入“http://www.bl.gov.cn/art/2018/10/18/art_115881_7966181.html”也可获取招聘相关内容)
1. 报考岗位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一律不能报考。
2. 小学教育(本科)按所学专业侧重方向报考,课程与教学论(研究生)按所学专业方向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学校相关专业侧重方向证明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3. 除了同名学科,高中可兼报义务段外,高中化学可兼报义务段科学,高中政史地可兼报初中社会。
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学年事业编制教师22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小学教师22名:初中语文4名,初中数学4名,初中英语4名,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英语2名。
序号 | 招聘学校 | 招聘学科 | 招聘数量 |
1 | 宁波大学附属学校 | 初中语文 | 4 |
2 | 初中数学 | 4 | |
3 | 初中英语 | 4 | |
4 | 小学语文 | 4 | |
5 | 小学数学 | 4 | |
6 | 小学英语 | 2 |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浙江省生源(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研究生生源不限;
(五)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专业对口见(附件1,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可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或在研究生期间获得学院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院(校)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的毕业生。
(六)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考生填报附件2《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于2018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5日14:00之间通过在线报名(非此时间段内的报名视为无效),报名地址: https://wj.qq.com/s/2796564/b708 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报名登记表、学历证明及有关荣誉证书的图片。登记表照片,须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并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一致。有关荣誉是指本科或在研究生期间获得学院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院(校)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的毕业生图片。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初审于10月22日起开始,初审结果将于10月25日报名、审核结束在江北教育网公布。不接受现场报名。
2、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18年10月26日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具体见初审公布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随带网报初审合格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籍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
3、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1)初试
初试定于2018年10月26日晚上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养、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综合予以评分。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放弃不予递补) 。初试成绩和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将于10月27日6:00之前公布(江北教育网)。请随时关注江北教育网。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定于2018年10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初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为笔试与试讲。
1、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放弃不予递补) 。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名单将于10月27日中午公布(江北教育网),同时公布下午试讲的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江北教育网。
2、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淘汰。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20%+笔试40%+试讲4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总成绩结果在10月27日傍晚公布。
五、签约
1、本次招聘现场签约,各位考生请随带就业协议书。
2、签约的时间、地点: 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协议则自动解除。
六、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八、录用
(一)考察合格者,在江北区教育网( http://www.jbedu.net )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两证取得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被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没有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工作2年内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五)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本公告由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北区教育局:0574-87629553,0574-87668723(现场报名考试期间不受理)。
监督机构:江北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574-87663292
镇海区教育局面向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3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学校、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数共53名,具体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备注:1.直属学校初高中英语5个岗位中,初中英语4个,高中英语1个;2.除直属学校初高中英语岗位可以兼报外,应聘者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学校或两个岗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备注:
应聘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9届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应以本科所学专业(师范类)报名。部属师范院校2019年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可不限生源地。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科或在研究生期间获得过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②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③平均学分绩点(积点分)在3.0以上。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附件1)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可放宽到2019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予录用。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5-7日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华市丹光西路518号)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面谈)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17:00。
1.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2019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必须与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同时将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学校岗位”方式命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对应学校邮箱。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者初审结果、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2.现场资格审核(面谈):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供的《2019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贴上一寸照片)、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工作人员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和面谈。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视作放弃。面谈成绩不足60分的淘汰(总分为100分,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二)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对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下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包括试讲(说课)和即兴问答。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有关知识以及专业素养、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学前教育、信息技术和体育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到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
(三)签订就业协议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海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当场与拟录用的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四)体检
签约对象进入体检。体检参照2018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参照2018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由镇海区教育局、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录用人员核准手续,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镇海教育门户”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待毕业派遣后,于2019年8月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如签约、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镇海区教育局、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决定。
2.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逾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4.学校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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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镇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89287654,0574-89287655。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2388。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 日
附件:
1.2019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2.2019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
3.2019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报名材料清单
来源:宁波教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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