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A2014】唑吡坦与杀人事件
纽约——2014年美国精神病学会(APA)年会中,司法精神病学家指出,揭示唑吡坦在若干起残忍杀亲案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说服律师、法官及陪审团严肃地考虑他们的结论,并不那么容易。
这可能是唑吡坦已知最极端的副作用案例了。即使是推荐剂量,服用该药的患者也可能在睡眠状态中从床上爬起来,做一些第二天完全回忆不起来的事情。
大量报告描述了这种现象:爬起来之后,这些人有的做饭,有的性交,还有的甚至钻进自己的车里,在夜色中把车开走了;而在第二天,他们对此完全茫然无知。有些“唑吡坦僵尸”毁坏了自己的车辆,甚至误杀了其他人。至少有三起案件描述了以下这种情况:某个毫无动机且从来没有暴力史的人服用了超过推荐剂量的唑吡坦,以及其他精神科药物,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杀死了自己的配偶或亲友。
一位司法精神病学家以及两位精神科医生参与了其中两个案例。他们在大会中讨论了他们的经历,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
唑吡坦于1992年被批准使用。此后有多项报告指出,在服用无论是高剂量还是常规剂量的唑吡坦,以及其他诸如乙醇之类的精神活性药物之后,患者出现了诡异及危险的活动。鉴于此种情况,2007年,FDA发出了一封致广大医生信,警告医生留意服用唑吡坦后的“睡眠驾驶”等行为的风险。
去年,FDA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就新的标签警示、剂量限制及患者指导发出了指示。有研究显示,在服用当时的最高推荐剂量后,不少人的血药水平很高,这也促成了FDA的上述举动。
犯罪
FDA没有提到唑吡坦患者所实施的杀人行为,但它应该已经知晓至少两起相关案例。这两个案子分别由玛丽蒙特曼哈顿大学Kings County医院的Cheryl Paradis,以及哥伦比亚大学的Lawrence Siegel和Stuart Kleinman所报道。三位专家当时为被告团队效力,在今天的大会中也发表了演讲。
值得一提的是,近三分之一与唑吡坦相关的杀人案发生在2013年4月;此后没多久,FDA就出台了新的限制措施。
这两起案件的主人公分别为45岁的A先生,以及62岁的B女士。案发前,他们均服用了两片10mg规格的唑吡坦片(现行的最大服用剂量为女性5mg,男性10mg),同时还服用了其他精神药物:A先生服用的是喹硫平,B女士服用的则是帕罗西汀。
半夜,这两位患者从床上起身,杀死了自己的配偶:A先生用利器戳刺其妻子超过20下,而B女士进了自己的车库,捡起一根金属管后回到卧室,对着床上的丈夫一顿猛击,然后把塑料袋盖在了他的头上。
随后,这两位患者与尸体共处了数小时,然后目光呆滞、表情困惑地醒过神来。他们均不能回忆杀人事件,并对自己能做出此等骇人听闻之事表示难以置信。
在2013年的一起案件中,一位住在科罗拉多州Littleton的男青年Andrew McClay用锤子将女性室友打死。据报道,事发前该男性服用了5片唑吡坦,同时还有威士忌和NSAID类药物萘普生。该案件的其他特征及后果与前两个案例类似。
这三起案例的另一个共同点在于,所有当事人均被宣判有罪。两位男性的罪名均为二级谋杀,等待他们的是漫漫的铁窗生涯;B女士承认过失杀人,服刑四年半后方可假释。
失忆
Kleinman医生告诉参会者,即使你能说服陪审团认为失忆确有其事,也不意味着你得到了免死金牌。杀人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回忆不起来,不代表当事人对杀人这一举动及其意义并不完全知晓。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杀人犯可以申明,由于某些医学状况或正在服用的药物的缘故,他们并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自身没有过错。这一情况被称为非自愿醉态(involuntary intoxication)或“自动症”(automatism):尽管看起来故意为之,但此人并非真正有意识,也不为此担责。
Kleinman称,这一辩护并不容易实现:A先生完败,B女士部分胜利,而McClay的案子则没有涉及。McClay的律师称,她原以为他们会争取到非自愿醉态这一利好,但McClay本人胆怯了,他害怕自己被指控一级谋杀,故而最终选择对较轻的指控认罪。
Siegel医生曾参与A先生的案件。他也认为,他们其实有胜算。他确定了A先生在杀人前后的行为特征,这些特征支持非自愿醉态的辩护。A先生在杀人前3天还接受了电休克治疗(ECT),这可以解释他的失忆。人们不认为ECT可能导致夜行或其他主动无意识行为,这一点似乎可以用于辩护。
在与A先生面谈时,Siegel医生发现,A先生的记忆一直是完好无损的,直到那天他吃了两片唑吡坦为止。Siegel医生称,“这不是典型的ECT式的遗忘。”
据A先生的父母称,A先生与他们同住。杀人后,A先生留在了屋子里,陪伴他的是爱人流血的躯体。他在屋里带了大概12个小时,方才跌跌撞撞地下楼,语不成句,看起来“极度紧张”。稍后接受警察质询时,他的言谈仍不连贯,这一点有录像带为证。
通过回顾整个事件,Siegel医生将A先生诊断为:抑郁伴精神病性症状,而他那一晚的行为则是唑吡坦和其他药物的共同结果。
驳回
然而,A先生在杀人前的精神病性症状使陪审团认为,A先生原本即存在暴力倾向。比如他曾告诉医生,他的一个前妻通过遗留在他车库里的一本书控制了他的想法,那本书也被A先生烧掉了。
Siegel医生说,公诉方的精神科医生认同他的诊断,但同时强调,A先生“自我中心且富有侵略性”。公诉方称,遗忘根本就是假的,A先生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仅仅几个小时的商议之后,陪审团即判定A先生有罪。
在本次APA小组发言中,B女士的案例被略过,但根据文献中的描述,B女士的情况在很多方面与A先生类似。事发几个月前,B女士的丈夫罹患卒中,进而导致严重残疾,B女士为此焦虑、抑郁、无法入眠,并服用了帕罗西汀和唑吡坦。
与A先生一样,案发前B女士并无暴力史;但由于她丈夫的情况,她或许有谋杀的动机。尽管她在杀人后很长时间都目光茫然,语无伦次,但她并没有否认自己对此事有责任。
B女士似乎比A先生幸运:对于非自愿醉态,检方没有像A先生案件中的同行那样如此抵触,而是允许其就过失杀人认罪。
在另一起案件中,非自愿醉态的辩护起到了一些作用。在那起案件中,北卡罗拉纳州一个全副武装的男人闯进他那已经分居的妻子所工作的疗养院,开枪打死了8个人。这一举动据说也与唑吡坦有关。他的行为被判定为谋杀,但侥幸逃过了死刑,因为北卡州法律不允许对醉态犯罪者实施死刑。
然而,Kleinman也指出,一些州并不将非自愿醉态作为辩护理由。他描述了一起案件,来自密西西比的Mark Andrew Fortune因猥亵其11岁的侄女被起诉。Fortune称,事发前他服用了加巴喷丁用以止痛,还吃了一片唑吡坦,然后就躺在沙发上跟侄女一起看电影了。
Fortune没有恋童癖及性犯罪史。他在伊拉克受过伤,脑震荡,还有其他的一些外伤,并且已经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综合征和偏头痛。
后来,他的侄女告诉家人和警察,当时他的叔叔看起来摇摇晃晃的,把手放在她的胸部,然后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胯部;当电影结束时,这些行为突然停止了。另外,他的叔叔在服药后经常失忆。
Kleinman医生与这一起案例无关。他指出,Fortune的律师试图做出非自愿醉态的辩护,要求检方将此纳入对陪审团的指示中。但法官拒绝了他的请求,最终判定Fortune有罪,罪名为性侵害,刑期2年。
底线
Kleinman医生认为,该领域的法律仍在进步。传统的法学观点认为,如果一个人对损害行为有所知觉,他有义务止损。
“从法律角度来看,你能在超速甚至酿成事故,或者其他违法行为之前的某个时刻认识到,你此刻的所作所为是你吞下去的助眠药所造成的吗?很多州的法律规定,如果你认识到这一点,你就有法律义务停止驾驶,把车停到路边。”
“真正的问题是,逻辑上的描述和药物所造成的影响是一致的吗?真正的体验是什么?这些药降低了意识水平吗?意识水平同样关乎审判。”
回到唑吡坦的话题,Kleinman医生说:“我们不知道答案。”他还指出,针对临床医师及患者必须清楚药物治疗相关风险这一义务,各个州的规定不同。
一些地方规定,医生必须告知患者,他们在服药后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如果患者未被告知,那么由此引发的醉态或被认定为非自愿。但在其他情况下,弄清上面那些内容则是患者的义务。当风险相关的信息可通过治疗指南或已公布的警示中获得时,醉态即被视为自愿,在此影响下发生的一切犯罪行为均会被指控。
信源:Murder: Another Ambien Side Effect?MedPag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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