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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条例促稳定】拜城县深入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2017-04-07 拜城零距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4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连日来,为了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拜城县迅速传达学习宣传《条例》,深刻认识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各级驻村工作组深入田间地头对群众面对面宣讲,教师学生、爱国宗教人士等在大讨论中主动发声亮剑、表明立场,积极引导群众。确保第一时间将《条例》精神送到千家万户。


01

宣传部

        4月7日,宣传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着重学习了极端化的15种表现形式以及与宣传工作相关的条款,并结合自身工作展开了讨论。

      “《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管理,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作为一名宣传干部,我要带头学习宣传《条例》,同时宣传教育引导好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五个认同’意识,擦亮眼睛认清‘三股势力’的真实面目和危害。”宣传部干部苏比伊努尔•希尔艾力说。

       学习完条例后,宣传部干部纷纷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向极端化宣战的一把利器,对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安定具有重大的意义,作为宣传干部,一定要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力量。


02

察尔齐镇喀依库拉克村

       新疆检验检疫局驻拜城县察尔齐镇喀依库拉克村在全村范围内广泛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大宣讲活动。借助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广播、村民小组学习等进行宣传贯彻,利用入户走访、周一升国旗后宣讲、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层层传达,根据受众水平分层施教讲解,确保每个村民都了解《条例》吃透《条例》。

       村民古丽阿依先姆·艾尔肯说:“极端化在人与人之间筑起一道墙,《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就是党在用重拳狠狠把这道墙砸掉!我要好好教育子女,教他们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远离极端思想。”(供稿:王静)


03

察尔齐镇兰干村

        4月3日,察尔齐镇兰干村1600多名村民参加完升国旗仪式后,村党支部书记吐尔洪·阿巴斯向全体村民宣讲了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兰干村7小组79岁老党员库尔班·阿里木说:“去年政府给我17只扶贫羊,下了9只羊羔,现在我有26只羊,而且养殖经验越来越丰富,以后还会有更多的羊,日子也会越来越好。作为一名老党员,我一定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坚决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兰干村1小组村民吐尔逊·努尔说:“宗教极端主义是一个毒瘤,我们必须擦亮眼睛,下大力气铲除宗教极端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族群众的幸福生活。”(供稿:宋立人)


04

康其乡欧勒旁村

        拜城县工商局驻康其乡欧勒旁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积极组织并引导基层群众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吴多平强调,要把《条例》宣传工作作为抓手,切实把去极端化工作落到实处,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村党支部书记塔依尔·努尔表示:“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首先要把《条例》学懂、学透、学精,才能更好的贯彻落实到实际生活中去,才能更好的向村民做好宣传讲解工作。”

       村民帕提古丽·铁木尔在工作队入户走访宣讲《条例》后表示,学习《条例》后,自己深刻认识到了极端化的各种表现形式,我要向自己的亲戚朋友做好宣传工作,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供稿: 尹安来 )


05

大宛其阿克塔木村

        4月3日早晨,拜城县农机局驻大宛其党工委阿克塔木村党支部书记玉素甫·艾米都拉向各族干部群众宣传讲解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驻村工作队队长阿曼古丽·阿布力孜说道:“《条例》的颁布与实施非常及时,在界定了极端化和极端主义定义的同时,明确指出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举措以及法律责任,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今后去极端化工作的开展、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提供了法律依据。”

       宣讲结束后, 现场的各族群众纷纷表示:我们一定要不折不扣的认真学习宣传好《条例》,严格贯彻实施《条例》,用法律知识教育身边的人学法,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贡献。  (供稿:蒋波)


06

县民宗委

        4月5日上午,拜城县民宗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民宗委党组书记方向文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全文内容,并针对与民族宗教工作以及与干部自身较为密切的条款进行了解读。

       学习中,方向文要求部门干部职工,要深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去极端化思想,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各族干部职工要通过发声亮剑等活动,继续自觉检讨自身、亲属、朋友以及其他人违反《条例》的行为,自觉成为《条例》的践行者、维护者。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条例》的实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指导和法律依据,一定要将《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好。(供稿:谢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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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排版:魏百宁       总编辑:孔郁苗     终审: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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