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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16号)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16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9月28日起,龙华区在辖区的龙华街道划定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一、高风险区将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华东路112号划为高风险区。实行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后,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则降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将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华东路106号、108号、116号划为中风险区。实行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将龙华街道(除中、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龙华街道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9月28日16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龙华街道22020091;清湖社区28122689。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9月30日
来源 | 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 | 廖琬均
审核 | 李世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