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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区市多名干部被处理!各地通报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18-04-04 廉洁江西 廉洁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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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江西

小微按

清明小长假将至,各地纪委监委的通报紧锣密鼓地来了!近期,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职尽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动真碰硬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有关决策部署。一起来看哪些人被点名曝光——


赣州通报4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典型案例

  1.龙南县南亨乡原纪委书记温月石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2年至2015年期间,时任南亨乡纪委书记温月石在分管南亨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致使南亨乡6户农户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9万元。2018年1月,龙南县纪委给予温月石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2.定南县天九镇原党委委员郭铭在农村桥梁工程资金拨付审核中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6月3日,天九镇人民政府将农村交通项目石盆村石盆桥修复工程发包给曾某。工程竣工后,时任天九镇党委委员郭铭在未对工程进行实地验收的情况下,在《工程结算单》《工程验收》、税费票据和支付凭证封面上签名,导致多支付曾某工程款17.94万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1月16日,定南县纪委给予郭铭党内警告处分。

  3.上犹县黄埠镇合溪村原党支部书记陈蔚保在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工作中履责不力问题。2017年,黄埠镇合溪村未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分包责任制要求,工作敷衍塞责,整治空心房和村容村貌环境工作不扎实,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陈蔚保,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1月24日,黄埠镇党委决定免去陈蔚保合溪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定工干部职务。

  4.大余县南安镇新民村村委会原主任钟其明疏于干部教育、监管问题。2009年11月,南安镇新民村“两委”委员蔡忠萍伪造材料违规办理失地农民优惠证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至2016年共违规领取财政专项补贴1.76万元。2018年2月,南安镇党委给予蔡忠萍党内警告处分,收缴相关违纪款上交县财政。时任村委会主任钟其明作为主管领导,疏于对下属的教育、监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2月,南安镇党委给予钟其明诫勉谈话处理。

萍乡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1.安源区后埠街朝阳社区党总支原书记、主任黄群琰在低保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问题。2009年9月,黄群琰在低保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致使村民李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6.7482万元。黄群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1月,经后埠街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群琰党内警告处分。

2.湘东区东桥镇南岸村村委会原主任周启高违规为他人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5月,周启高未经正当程序,未认真审核把关,违规在李某、谭某某两人危房改造申报资料上签字盖章,致使两人分别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周启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0月,经东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启高党内警告处分。

3.芦溪县宣风镇桥头村原妇女主任刘招莲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9月,刘招莲利用职务便利,以其丈夫名义,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2017年8月,经宣风镇党委会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招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上栗县鸡冠山乡芦下村违规套取项目建设资金、扶贫帮扶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芦下村以虚报工程等方式违规套取项目建设资金、扶贫帮扶资金共计58.1355万元,未入账用于村级其他开支。孙大燕作为村党支部原书记、柳本福作为村委会原主任,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孙大燕、柳本福2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经鸡冠山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孙大燕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柳本福党内警告处分。

5.莲花县升坊镇升坊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和平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李和平等人通过伪造施工合同、虚增工程等方式套取水利工程、扶贫项目工程等项目资金共计5.89014万元,李和平个人分得1.96万元。2017年11月,李和平因犯贪污罪,被莲花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2017年12月,经升坊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和平开除党籍处分。 

宜春通报3起扶贫领域作风不实问题

1.丰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徐律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经查,2017年6月,在丰城市教育局组织的乡镇中、小学生在籍在校及落实资助政策情况核查工作中,徐律在审核丽村镇初级中学所上报数据时,发现丽村镇建档立卡户学生曾某某就读信息与扶贫移民数据库中不一致,在未作进一步核实的情况下,直接将曾某某认定为非教育资助对象未报至市财政局,导致市财政局未按规定及时补发曾某某教育资助金。2017年12月,徐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靖安县双溪镇正科级干部邱恩和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经查,邱恩和在具体负责双溪镇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对镇扶贫站上报的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遗漏、错报4名学生数据,导致3名贫困户教育资助金3050元未及时发放到位及1名贫困户重复领取教育资助金1500元。2018年2月,邱恩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奉新县老龄办主任熊卫松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经查,2017年10月,熊卫松在审核全县四季度五保金发放表时,明知仰山乡敬老院实际居住老人没有47人,仍按47人审批。2017年11月宜春市委巡察组在仰山乡巡察发现仰山乡敬老院实际居住老人为30人,虚报17人,套取五保金21675元的问题。熊卫松作为分管五保供养工作的领导未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月,熊卫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鹰潭通报4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1.贵溪市白田乡裴家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晶林违规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6年1月,时任裴家村党支部书记黄晶林与村委会干部冯某某、汪某某违规套取机耕道、引水灌溉、雷竹基地工程建设资金共计10万元, 用于改造村委会办公楼支出。2018年1月8日,黄晶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余江县锦江镇洲和村委会七脑村小组组长熊明生私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款问题。2016年9月和2017年5月,洲和村委会七脑村小组组长熊明生与村小组干部私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0.136万元。2018年2月5日,熊明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财政。

3.月湖区童家镇土桥村卫生计生室村医彭新样、四青街道办事处西门村委会卫生计生室村医汪文彬违规套取新农合补偿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彭新样、汪文彬分别违规套取新农合门诊补偿资金1.06万元和1.57万元。2017年12月15日,彭新样、汪文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财政。

4.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镇泥湾村原党支部书记饶员生在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5月,时任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镇泥湾村党支部书记饶员生、村委会主任孔冬祥违规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饶员生亲属申请到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指标,并获得房屋维修资金0.35万元。2017年12月13日,饶员生、孔冬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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