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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通报!这些单位和个人被“点名”

廉洁江西 201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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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

奉新县旅发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奉新县旅发委2名干部因工作变动调离后,该单位一直未开会研究调整干部及时接替两人结对帮扶工作,造成扶贫帮扶工作脱节。2018年7月,奉新县纪委责令奉新县旅发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全县通报;对县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张旭东诫勉谈话。


2

樟树市张家山街道办事处落实脱贫攻坚整改责任不力问题。2018年6月,张家山街道办事处因落实脱贫攻坚整改责任不力,致使该街道郭坊村对樟树市脱贫攻坚调研组反馈的问题,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2018年9月,樟树市纪委责令张家山街道党委、纪委分别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主任曾庆平作出书面检查;对纪委书记黄志刚诫勉谈话;郭坊村党支部书记余湘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丰城市董家镇塘头村产业扶贫流于形式问题。2017年7月,塘头村党支部组织本村229户农户(含1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塘头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入股协议书,将其作为该村产业扶贫项目。在签订协议的当日,该土地合作社又将入股的土地返租给农户自己种植,实际上,该土地合作社并未真正运行,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塘头村党支部书记张德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7月,张德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高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金后成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审核把关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金后成在分管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因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2015年至2016年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26人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77万元。2018年6月,金后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铜鼓县温泉镇金星村支部书记刘清有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铜鼓县温泉镇金星村采取伪造施工合同、开具工程发票等方式,用该村无浆组已修好的400米公路通过验收,套取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公路硬化项目工程款10万元。此外,刘清有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18年9月,刘清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

袁州区金瑞镇水冲村驻村第一书记晏金富、党支部书记易连芳精准识别审核不严问题。2018年3月,金瑞镇水冲村委会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凌某纳入2018新增精准扶贫对象向上申报。2018年6月,晏金富、易连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纪委对镇扶贫办主任谢恒文诫勉谈话;对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原党委副书记赵木根、协管扶贫工作的党委委员易运平分别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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