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预收费不高于120元/生/月!广西“双减”更多细节在这
9月23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西“双减”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根据中央“双减”工作统一部署,我区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广西“双减”实施方案,成立“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和协调机制, 构建了区、市、县三级联动、各有关部门协调贯通、各层级一体推进的“双减”工作格局。近两个月来,全区各地大力推进“双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方面
我区通过开展专项督导活动,有效督促指导各地各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建立作业管理办法和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学科组、年级组统筹作用,严控作业总量,确保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统一要求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做到全批全改,并做好批改反馈,不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要求家长或学生批改作业。
目前,我区各地各校较好地落实了“双减”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作业管理工作机制,学生完成作业控制时间基本达标,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初见成效。
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方面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要求,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区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在经费保障政策方面,我区实施方案明确,乡镇及以上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主要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筹措,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适当财政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支持乡镇以下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目前,自治区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在正式出台收费政策前,学校可以按照不高于120元/生/月的标准进行预收,后面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来宾市滨江小学美术老师教学生画画。(曹汐 摄 资料图)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全面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中小学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是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政策。根据“双减”实施方案,我区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分别由体育、文化旅游、科技部门主管,自治区相关部门将尽快制定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开办标准,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同时,教育厅也在组织修订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国家新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三是积极开展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今年12月底前,学科类培训机构要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或者退出。选择继续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要修改办学章程、完善管理制度,重新审批、登记。选择退出学科类培训或者未通过重新审批的,要将学科类培训业务剥离后重新登记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或者依法办理机构注销手续。
四是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从9月开始,自治区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人员管理、违规教学、疫情防控等问题,同时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黑”培训机构、“黑”培训班一并进行严肃查处。通过“查处一批、整顿一批、关停一批、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切实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
五是加强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监管。2021年,我区先在南宁市、钦州市试点,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公益属性明确收费标准,2022年在全区各地全面推开,坚决遏制学科类培训机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下一步,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工作重点难点,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打好“双减”工作组合拳,强力推进“双减”工作,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
来源: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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