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审核重大调整,2017最新指导意见
2017年9月份,保荐代表人培训(发行专题)第一期在北京举行。其中,关于IPO上市的审核提出一些新的窗口指导意见。比如:董事高管稳定性、新增股东、税收优惠、社会保障、股份支付、财务数据变动等。
以下是本次保代培训部分记录及其要点解读,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
一、首发审核的基本原则
1、依法审核原则
首发办法修改删除了独立性,但内化为招股说明书披露要求,要求更高了。
2、审慎监管原则(风险导向,如:重大诉讼)
3、合理怀疑原则(与常识、规则、逻辑相违背的,反常现象)
举例今年上半年某被否企业,从上市公司转让出来的价格与后几个月的估值存在巨大差异,有侵犯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嫌疑。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如:税收优惠问题)
5、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主营业务变化问题)
6、重大性原则(如:资产合法性问题)
7、一贯性原则
8、集体决策原则
二、首发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
1、关于持续经营时间问题
1)设立股份公司后,持续经营3年以上(指36个月,不是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2)有限制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可连续计算的,应以账面净资产折股,不能用评估值;
3)国务院批准可豁免的情形,同时满足:
a、央企;b地方国企需要具有行业地位,独立经营满一年。
2、关于发起人资格
不能作为发起人的:职工持股会、工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商业银行;其他。清理不完全的,会影响审核。
#三类股东问题,正在积极研究,预计很快出台
3、关于董、高最近3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没有量化指标,需重点关注原因;不会单因为这一条否决一家企业,一般是其他方面有了问题,再加上这一条,最后否决。
关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某仓储物流企业过会后老板去世,其配偶在企业有任职,更重要的是行业特点决定企业经营对老板个人依赖不大,后重新上会通过。
4、新引入股东的核查及股东的合规性
原来一年,现在改为两年;重点关注新引入股东的身份、价格、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关联关系、亲属关系、其他利益关系;
防止“PE腐败”、保荐机构等入股等;对申报前两年的新进股东要额外核查;关注背后股东是否涉及当地官员及行业领导及关联方,关注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及资金来源是否合理;关注产业投资者入股前后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入股后交易放大的情况充分核查披露。
举例:湖南某企业上市后暴露背后股东背景;某酒类企业,中学老师入资来源存疑。
5、国企改制或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程序存在瑕疵
1)是否符合当时的规则要求;
2)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国企要省级国资委出具意见,集体企业要省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出具意见);
3)是否取得有权部门的确认;
要引起重视,不仅是法律问题,还是政治问题;不追原罪,主要看程序完备性,有瑕疵的需要去确认。
6、股份质押冻结问题
关注冻结或质押的比例。
关注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一旦被强制执行,是否会发生控股地位变动的情形。
7、重大诉讼问题
1)对发行人较大影响;
2)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
3)对董、监、高存在重大影响;
4)原则上披露,特别重大的要注意对合规性的影响。
主要是披露问题。举例说明,利润4000万,诉讼金额7000-8000万,金额重大。
披露原告、被告、诉讼事由,诉讼进展。
8、商标与专利权属问题
1)列表详细披露权属状态(是否过期)
2)披露哪些对生产经营影响重大
3)正在申请的,原则上不披露
4)是否存在纠纷
5)商标、专利、品牌的管理制度
全面披露商标和专利是否存在纠纷的,披露多了没毛病;举例说明某拟上市企业老收到律师函,不披露,保荐机构应该把关披露;某创业板企业专利有效期过期了,信息披露有误,被否决;某鸭脖企业商标被冒牌,反馈意见关注,答复发行人纵容类似行为,可以为发行人打广告,会里认为企业商标管理要合规,不要出奇招。
9、出资瑕疵问题
1)发生的时点,数额大小,行为性质
2)是否已事后弥补
3)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4)其他股东、债权人是否有纠纷
5)一旦发生争议,损失由谁承担(要有承诺,不能是上市公司,一般是实际控制人)
10、资产完整问题
1)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独立土地、知识产权、机器设备等;
3)独立产、供、销,主要原材料和产品
独立性问题主要发生在资产和业务方面。
11、同业竞争问题
1)竞争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三股东不作为合规性的要求,关注对业务的影响,作为信息披露
2)相同或相似业务,具有替代性
3)虽不具有替代性,但共用采购或销售渠道
4)控制人近亲属从事竞争业务问题
同业不竞争,不接受;拿地域和档次来划分,不接受;如男装和女装的分别,往往共用采购或销售渠道,也不行。
举例今年上市某日化企业,老板的兄弟也从事日化企业,主要看两方面,一是企业是不是同源的,如是各自独立成立发展的没问题;二是供货商客户有无重叠。
12、关联交易问题
1)关联方披露要全面
2)关联交易披露要全面
3)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4)价格是否公允
5)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影响公允性
6)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况
同业竞争是红线,关联交易要规范、减少,信息披露要充分。举例:某拟上市企业前次存在未披露关联交易,更换券商后进行了披露,否决,前任券商被处罚。
处理方法中对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核查力度要加大。
通过关联交易来看发行人的独立性。
会里在审核中关注到关联交易新的表现形式:业态;如乐视,共享生态、共享流量;如某地产公司,其物业公司申请上市,拥有同样的客户,共享生态和流量入口,类似的客户和机会在市场上获取需要大量费用,如果你的大量业务机会来自这种生态体系,价格公允性又难以说清楚,问题就比较大,这是比较新的情况,会里内部正在讨论这种情况;互联网上生态更多;不是说绝对不行,如果价格、比例没毛病也可以。
13、公司章程及三会运作
亲属不担任监事。
高校院长、处长任职是否符合规定要由高校出证明。
14、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
1)办法中,主板:发行人,创业板: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同时关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违法行为;
2)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严重指罚款以上。也不是每次都要行政机关出证明;举例某企业受到几十项行政处罚,每笔都是几百到上千块,需要保荐机构发表意见,且反思内控制度是否有效)
3)起算时点:法人、自然人、持续状态
4)贪污、贿赂、侵占资产、挪用财产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刑罚执行满3年。
15、土地使用合规性的审核
1)通常情况下,只能用出让地
2)用地不合法,处罚风险、经济风险、重大性判断
个别地方允许使用集体建设土地,当地法规允许,当地能出证明,也可以;如果租赁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违法责任不在发行人,披露搬迁风险即可。
16、税收优惠合规性的审核
1)超越权限的,应由省级税务确认,但需要有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除外;
2)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由省级税务确认,但国家明确禁止的除外;
3)不符合规定,又不能取得省级税务确认的,要进行风险提示(如补税风险)、风险承担承诺
4)缓缴、拖欠所得税,应依法补足,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17、社会保障合规性的审核
1)欠缴社会保险费(包括住房公积金)、披露原因,是否违法,责任承担
2)初审会前,符合条件的员工应当办理
3)对发行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要求补交欠缴的社保公积金,测算对发行条件的影响。
18、环保合规性的审核
1)生产经营与募投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2)环保投资及费用支出
3)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
4)是否有环保事故,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关注最近中央环保督察对发行人的影响。
19、信息披露问题
1)风险提示存在针对性不足的问题
2)引用的数据不够公开、客观、权威
3)业务模式披露不够浅白
4)竞争地位披露不明晰,行业划分过细
5)材料更新不及时(如专利、商标、股东、合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特许经营权等到期或即将到期)
举例:某互联网广告公司披露为互联网整体营销方案解决商,被要求按照广告公司进行披露;某水龙头企业披露为流体控制公司。
一、首发财务审核规则体系
1、《证券法》
2、《首发办法》
3、《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4、 相关准则、公告、指引、通知、备忘录、监管问答等
说明:
(1)强调会后事项核查要仔细、到位,不要只套模板,举例说明:核准批文之前,某企业独立董事被处罚,保荐机构报的材料中没有披露,该项目被迫停下来。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又称及时性指引,主要解决业绩变脸的问题。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主要解决信息披露过于粗糙的问题,以模具企业为例,不同企业的差异挺大,有些只做模具,有的在做模具的同时还提供冲压件,应按具体情况来分析收入和成本的确认方式。
(4)《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2016年12月9日修订)》第三条,不仅要复核相关人员执业受限的情况,还要复核出具的全部项目文件。
二、否决、撤回、现场检查企业财务问题分析
(一)现场检查情况通报
两批现场检查,第一次12家,第二次35家。
现场发现的问题:没有披露关联资金往来交易、货款打到实际控制人账户、收入确认方式与实际不符、老板与近亲属虚假转让股权、账外支付佣金、财务人员在关联方任职、大额提现到实际控制人的账户等。
四家情节严重,移交稽查。
(二)主要问题
1、内部控制不健全
检查发现,采购、发货单据存在跳号情况;大额现金收支,在零售企业中常见,但没有现金管理制度;不相容岗位分离没有执行到位;合同没有签署日期,甚至没有盖公章,举例某企业检查中,被抽查的没盖章合同金额达9000万,占被抽的20% ;检查中发现公司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如员工、出纳、股东等,金额达1500万,或者使用发票报销把现金套出来再支付费用;检查中发现运输公司与发行人无业务往来,开具发票供公司使用,金额达3000多万。
2、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举例,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参数频繁发生调整。
3、信息披露不合规
举例,关联交易披露不充分,如发行人将工程发包给工程商,工程商转给了个人,该个人为老板近亲属。
要重点关注重点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是否帮助企业扩大规模、虚增利润;PE进入前后发行人是否有客户结构变化;关注关联方注销前后发行人相应交易情况,相应的资产人员的去向。
4、遗漏或者虚构交易、事项
检查办法一般是首先梳理银行流水。
5、未严格遵守会计准则或会计政策
有些企业实际操作比披露的更谨慎,是好事,但从信息披露的角度,需要统一起来。举例,施工企业会计政策披露是根据发包方或监理方确认的工作量确认收入,实际操作中是以前者和自己确认的工作量孰低原则,这时信息披露情况需要调整。
验收确认还是签收确认,看确认依据是否支撑。
有些贸易企业只是起到中介作用,不承担货物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以净额结算比较合理;审核中有这样的企业,贸易公司存在冲排名的冲动,某企业最后被调减收入1亿左右。
6、会计处理不谨慎
1)长时间不确认应收账款,在施工企业中比较常见,压在存货中,库龄较长,借此不计提坏账准备,虚增利润。
2)长期应收款与应收账款混淆。审核中存在这种情况,回复说明预期客户短期不会回款。
3)股份支付准则
报告期发行人向职工(含职工持股公司)、客户、供应商等发行新股,报告期实际控制人向职工(含职工持股公司)、客户、供应商等转让股份,会计师对其是否适用《股份支付准则》发表意见。
部分不适用《股份支付准则》的情形:明晰股权,财产分割、继承、赠与等,资产重组,持股方式转换,向股东配售新股等。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审核原则,离发行时点越远计算较宽松,越近则要严。
股份支付费用一般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注意:创业板现在也要做股份支付了,已经有硕人时代、金枪新材料、普元信息三家企业因为股份支付问题被否。
4)短期薪酬降低,审核中发现发行人收入上升,员工薪酬不变,高管报告期薪酬降低,要求比较当地水平,关注上市后薪酬政策是否变化;还举例说某企业高管年薪几万块是否合适。证监会现在非常关注员工工资过低的情况,2017年就有10个IPO因此被否。
5)安全费的计提。
6)在建工程转固的时点。
7、财务独立性不足
检查发现,某企业账务管理系统同时存在股东的账套,登陆名、密码一样,也是由发行人员工操作。
8、对存在不确定性的供应商或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举例:某企业,其某客户收入占比50%,期后该客户自建生产线,未来自己替代生产,保荐机构应该实地察看客户场地,发现这种风险。
举例:第一大客户搬迁、采购渠道单一、关联交易毛利率与非关联交易满利率存在重大差异。
9、财务数据变动无法合理解释
举例:某企业投入产出比大幅变动,解释合理性时称在厂区发现600吨液体原材料,直接使用,没做盘盈处理。
10、风险因素披露不充分
某能源企业,检查中发现其发电上网率远远高于同行业,需要充分披露其高于同行业的机制和原因。
现场检查中发现3000吨过期产品,不能销售,账务上没有处理。
(三)与《14号公告》相关的其他问题
1、存货盘点
重点关注异地存货、第三方保管、盘点确实有难度的,监盘确有困难,要有替代程序;举例类似水产行业,保荐机构在承揽时要审慎考虑具备盘点的专业能力。
检查中发现盘点计划与小结是同一天,且盘点计划滞后于实际盘点日;询问发现盘点计划是后补的。
2、财务处理
某企业工程服务费高,高达销售费用30%,无验收报告或其他资料支撑。
检查发现发行人使用的12辆机动车不属于发行人所有。
3、重点强调“发行人应结合经济交易的实际情况,谨慎、合理地进行收入确认,相关中介机构应关注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毛利率分析的合理性”。
关注经销商、加盟商布局的合理性,定期统计存续情况,关注退换货,上述情况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部分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是否恰当,用一次性确认比较合适。
三、IPO从严监管情况
持续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严控审核质量,督促保荐机构自查自纠,日常审核和稽查联动,加强舆论引导,传递从严监管理念。
IPO审核之关注要点
1、招股书中对企业产营销模式一定要描述清楚,方便财务审核理解财务数据,建议企业主动跟预审员交流理解企业产营销模式。
2、关注发行人是否对政府补助、税收减免有依赖性。
3、如出现客户集中,真实反映即可,不要过分掩盖或操作。
4、应收账款的变化是否与收入的变化匹配,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需要跟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对比。
5、存货必须有会计师监盘,发行人需高度关注盘点问题,现场检查必须检查存货。
6、研发费用和部分开发费用尽量用费用化,资本化比较难说明清楚。
7、发行人需慎重对待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要根据企业的情况保证真实性。
8、关联方交易如发生了,建议利润做扣非处理,并且逐年降低,关联方建议直接注销。关联交易的大小,主要是看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业绩真实性,进行实质判断,综合影响。
9、如外销比例较大的,非直销的,需要对海外经销商进行严格核查。
IPO审核之现场检查
1、具体方式是各地证监局稽查组带队,抽调当地前5大会计师和前5大律师参与,人数12-15人不等,交叉检查(比如北京证监局检查深圳企业);肯定会查到问题,看问题大小,金额大小,占比大小,性质如何,关键是否影响发行。
2、现场大检查总体目标:验证收入的真实性。
3、五大循环(收入循环、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成本循环、资金循环、费用循环),其中资金循环是最容易找到问题的,资金检查是最关键的部分,发行人的全部账户流水、董事长的所有账户流水、董监高所有账户流水,甚至其他相关人员的账户流水都被监测,如果有一笔有问题,就会被怀疑,发行人及相关方的个人账户应杜绝与客户、供应商发生往来。
IPO审核之发审会经验
1、目前每周初审会审核16-20家企业,初审会非常重要,原则上初审会未提出的问题,发审会上不能提,发审会上会前把初审会的问题给召集人,召集人把问题给上会的代表。
2、发审会有7个委员,一般情况下,过会是7:0,被否也是0:7,偶尔出现几个4:3的情况,委员的意见一般情况下会比较一致,上会前其实会交流讨论,上会前每个委员也会把意见底稿打印好,很少现场修改底稿的,也就是上会前,企业过与否已经有结果。
3、上会代表企业和券商共4人,保荐2人,董事长或总经理1人,财务总监或董秘(建议懂财务的董秘)1人,建议先回答简单问题,分好工,重要时间留给重要问题,最后的陈述不要太长,留2-3分钟即可;尽量不要出现回答委员问题是相互纠正或补充的现象,不要引发委员关注。
4、发审会上若提出以下问题,处理的不好一定会否:
股权历史沿革问题,允许后补;突击入股,不存在利益输送,说法、理由合理;代持问题,还原时股东不能超过200人(持股平台需穿透核查),大股东不能发生变化;同业竞争问题需彻底解决;董监高在报告期内不能发生重大变化;社保问题最后一年一定要规范,不出现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况;募集资金近期审核会加严。
5、回答委员的问题时必须确定,不要出现“可能”、“大概率”。
6、发审会当天发行人代表一定要尊重委员,穿着适当,建议西装领带,因为委员都是正装在场,要相互尊重。
IPO审核之其他
1、已取消“见面会”(但反馈意见出来后,企业和保荐机构可以与预审员通过电话或预约会面沟通)。
2、初审会目前已审核到2016年9月份报的企业!
3、不会暂停IPO,但互联网行业的IPO基本是暂停的!
4、信息披露质量检查抽查发生在发审会前。贫困地区必查!农林牧渔必查!其他行业是20选1,被抽中的企业会有1-2个月时间安排现场审核,如果通过了现场大检查,是过会前的背书,有优势。
5、中介机构问题,2016年12月已取消连坐制度,不会因为某一券商的问题而暂停券商名下的所有项目,但如果是签字会计师项目还是会被暂停。
6、目前创业板真正有效在排队的也就130多家,现在申报的话最多一年多就能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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