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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丨与你息息相关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钱塘检察 2023-05-02


“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严禁大数据杀熟”

“规范采集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在个人信息层面专门立法,为公民个人信息加上了一道强有力的法律安全锁,其中的每一条都跟你息息相关。


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违法!


在饭馆扫码点餐时,明明只要下单点菜,小程序经常会要求我们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在下载安装一款APP时,APP总会向我们申请许多敏感权限,诸如电话权限、位置权限等,却未实际提供相关服务。事实上,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技术霸凌”已经引发了诸多问题。


2020年,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由于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引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被告人潘某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了19万条股民个人信息,将其出售给从事配资的公司使用并赚取佣金。配资公司则利用这些信息给股民打电话推销,甚至有股民被诈骗的情况发生。区检察院对潘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同时,其行为导致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信息长期面临受侵害的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故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

法条链接


第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大数据“杀熟”?NO WAY!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同一款产品,不同人显示的价格不一样,甚至在不同型号手机上显示的价格也不一样。拥有越高消费能力、多次使用的熟客、缺乏比价能力的人群价格越高,反之,则会偏低。


今年7月,绍兴市柯桥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胡女士曾多次通过某订房平台预定一酒店,支付价款2889元,但在退房时,胡女士发现酒店的挂牌房价加上税金总价仅1377.63元,不仅没有享受到星级客户应当享受的优惠,反而多支付了一倍的房价。柯桥区法院判处该订房平台赔偿原告订房差价,并按房费差价部分的三倍支付赔偿金。此案也成为消费者在质疑遭遇“大数据杀熟”后成功维权的典型案例。


如今,《个人信息保护法》将“反大数据杀熟”正式写入法律,必将遏制“大数据杀熟”的乱象,还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法条链接


第二十四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我的脸蛋,我做主!


目前人脸识别已经越来越多地融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但人脸识别技术滥用乱象也屡见不鲜。人脸信息属于个人独有的生物识别信息,一旦被第三方公司掌握,用户的财产、隐私等安全将遭受严重的威胁。


2020年,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及个人图像身份信息的案件。被告人苟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软件漏洞非法获取某网站客户的手持证件照片等人像信息,通过软件制作虚拟人像,与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匹配,从而伪造了实名注册认证账号后出售给他人。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苟某提起公诉,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4000元。

法条链接


第二十六条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如果遇到个人信息被泄露、滥用

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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