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益诉讼在行动
自己的房产地址成了他人注册公司经营地,与此相关的骚扰电话纷至沓来,莫名的经济纠纷、商业推销不胜其扰。究竟是谁动了业主信息?
小王(化名)在一家商务咨询公司上班,公司从事代理记账、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等业务。老板罗某将房屋产权所有证照片和需要注册执照的公司具体信息发到群里,小王和同事则根据这些信息,代为办理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的手续。
这些照片从何而来?
原来,罗某发在群里的房屋产权所有证照片,都是从李某手中收购来的。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李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房屋所有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另5名房屋中介收购房屋产权所有证照片200余份,非法销售给该商务咨询公司,该公司将购买的部分房屋产权所有证信息用于公司业务牟利。
钱塘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单位某商务咨询公司、被告人李某等6人以牟利为目的,未经他人许可,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经履行诉前公告程序,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据此,钱塘区检察院在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上述人员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日前,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单位某商务咨询公司、被告人李某等6人除被判处刑罚外,还需承担赔偿人民币2万至65万余元不等的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交流和传递更为快速便捷,但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情况层出不穷。个人信息因其所独具的隐私性、专属性、涉财产性等特点,一旦被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将衍生出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
公民个人应谨慎使用网络填写或者上传个人信息,对重要个人信息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必要时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供稿部门:第五检察部
编辑:周易
当心!转账截图不可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