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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高级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钱塘检察 2024-03-19


根据工作需要,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级司法雇员。


01

招录岗位计划

计划招录高级司法雇员12名,从事检察辅助工作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工作(详见附件1)


02

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2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1日后出生);

7.学历及其他要求: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招录检察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不得报考该检察院,检察机关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得报考所在检察院;

5.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03

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时至2023年2月9日17时。报名材料拍照或扫描后打包发送至qtqrmjcy@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材料(姓名)”;审核情况将通过邮件反馈。


2.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一寸免冠照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


3.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未达规定比例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及笔试须知发送至报名人员邮箱,请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参加笔试。


04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评定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科目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以及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钱塘检察”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三天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报名表》原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照片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一个工作日内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完成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钱塘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05

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文件执行。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钱塘区机关工作人员录用相关要求,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最终录用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储备库。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在一年内出现司法雇员空缺如需增补的,经院党组研究并书面报请市检察院及钱塘区人社部门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


06

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钱塘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实行试用期制度。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名及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07

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年度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每年14万左右(包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每年17万左右(包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具备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每年24万左右(包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住宿自行解决。


08

其他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申报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招考结束,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钱塘检察”微信公众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将在上述渠道发布,并请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报考人员自己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咨询电话:0571—89898207、89898191(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1日



供稿: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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