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贻影检察长到钱塘区人民检察院调研
5月29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到钱塘区人民检察院走访调研。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焉军,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伟忠,钱塘区委书记金承涛,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章仕才,钱塘区委副书记、社工部部长、政法委书记钟建利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区委书记金承涛介绍了钱塘区基本情况与区域特色。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静汇报了区检察院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听取介绍汇报后,林贻影就钱塘区委区政府对检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肯定了钱塘区院今年以来的工作成效,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将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目标任务,切实担好依法履职护稳定、防风险、保平安、促发展的检察责任。
二
坚持服务中心大局,
以更实举措护航高质量发展。
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发展大局中思考、定位、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找准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的着力点、落脚点。结合钱塘“多区叠加”和“产业新城”区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个“一号工程”、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等重点部署,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通过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的举措,努力形成更多具有辨识度的检察标志性成果,助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营商环境。
三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
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
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主线,聚焦“四大检察”,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优化完善监督办案方式,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持续做实刑事诉讼监督、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公益诉讼可诉性等重点工作。充分落实“三支队伍”建设要求,持续优化检力资源配置,把检察基础素能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履职能力水平和法律监督质效的双向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