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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又有普陀人成为市级表彰候选人啦!看看你都认识吗?

上海普陀 2019-03-29


根据司法部“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统一部署,市司法局经推选审核产生20位“新时代上海司法为民好榜样”候选人,普陀有2人入选,分别是调解员还静、律师李向农。


调解为民好榜样候选人

还静

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

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你曾三十年执教

育得满园芬芳


你曾百余次陪审

谙熟各类法律


现如今成为模范人民调解员

定纷止争、以理服人


你说人生没有白走的路

昨天的经历就是今天的助力


在成为人民调解员之前,还静曾执教30年,还做过5年人民陪审员。还静常对身边的人这样说:“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昨天的经历,可能就是今天的助力。”



以情动人疏通淤结


在学校工作的30余年间,还静有16年都在担任校党支部书记。这段经历让还静更加擅长做人的思想工作。她一直说,做人民调解员和做老师从某种程度上是相通的,要细心观察、耐心说理,才能真正走进别人的思想,别人的内心。



一次傍晚,辖区内一栋居民楼上住户水管爆裂,楼下住户家中“水漫金山”,家具严重受损,从而引发纠纷。居委会马上联系还静前去“救火”。还静到了后,没有先急着调解,而是花时间实地走访,查看具体受损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之后还静又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见。


听到楼下受损住户对于赔偿要求“狮子大开口”时,楼上住户马上情绪激动起来,“大战”一触即发。



“你们先别吵,大家都是整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老邻居了,谁家还没有个难处了?”还静先从邻居间感情入手让他们安静下来,“楼上赔偿是肯定的,但是楼下也不能漫天要价。”



听了她的劝解,双方剑拔弩张的阵势缓和了许多。接着她将双方责任厘清,又与双方一起估算了受损的家具物品价值,最后给出了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方案,一场邻里纠纷就这样平息了。


以理服人案结事了


除了“以情动人”,还静在日常调解工作中还特别注意“情理法”相结合全方位进行调解,努力做到“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人民调解要兼顾情、理、法”,这说起来简单,但是真要做到却并不容易,尤其是专业的法律知识,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调解员来讲,很难一蹴而就、学得精通、用得顺手。


“所以我很感激我的另一段经历——人民陪审员。”还静说,“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近十年来,让我接触到了各种类型的案件。原被告双方的激烈辩论、法官的释法说理,都让我汲取了非常多的法律养分。”



这些从法庭得来的纯正法律知识,都成为了还静在日常调解时的“利器”,为顺利化解一起起尖锐的矛盾,打下了坚实基础。



“就像那个水管爆裂引起的邻里纠纷,如果光讲情双方也不一定买账”,还静说,“在做人民陪审员时,我参与过多起相邻关系案件的庭审,这次调解正好派上用场,我当场引用了《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规定,这才让调解双方心服口服,很快达成和解协议,不再争执。”


不辞辛劳守护安宁


如果说调解邻里纠纷还算是“简单活儿”,那么涉旧改征收纠纷调解简直就是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



还静担任人民调解员期间,正遇石泉路街道棉纺新村、铁路新村、洵阳新村、兰凤新村等多个地块旧改征收。征收对许多居民来说,是改善住房条件、获得经济补偿的“天大好事”,不少被征收对象家庭内部往往会在房屋所有权、征收补偿款等关键问题上意见不一致。


作为辖区人民调解员,还静当仁不让,夜以继日冲在调解一线,为征收居民排忧解难。



当时有两个女儿认为父母在征收补偿款的分配上偏袒哥哥,赌气不与父母来往已经一年多,这令老人十分寒心。还静得知后,竭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征收带来的“家庭分裂后遗症”。还静主动联系了这两个女儿,用“征收有价爱无价”的道理进行“亲情开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得全家冰释前嫌,看到他们合家团聚、其乐融融,还静内心倍感欣慰。


然而,连许多同事都不知道的是,还静周末几乎从不休息。有时调解双方工作日没时间调解,就会与还静约在周末,而还静总是随叫随到,从不推辞。



从退休加入调解员队伍的六年多来,还静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份新的事业中,“高产”出300多份高质量的调解协议书,探索形成“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育人、以爱做人,思想疏导、政策劝导、法律引导”的“四人三导”工作法,还创作编写了《人民调解员之歌》,把自己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热爱述诸笔端、流淌心间。


还静在这首诗里写到:

苦口婆心讲道理,布座递茶暖人心。

设身处地想别人,满腔热情融坚冰。

朝九晚九不怕累,为民解困多欢欣。

我们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是使命。


这不仅是还静自己的真实写照,也是千千万万“为民调解”的人民调解员的美丽心声。



人物档案


还静


女,1956年1月生,2013年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现任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始终秉持情、理、法紧密结合的调解原则,依据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纠纷,敏锐把握症结,进行调解教育,使群众心悦诚服。先后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上海市优秀志愿者、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区首席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律师服务为民好榜样候选人

李向农

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主任、律师


在走街串巷的调研中

你细腻洞察着法治民生


在卷帙浩繁的书海中

你不断推敲着理性立法


你用法治眼光问诊城市病因

你用法治思维推进城市建设


在你心中

百姓冷暖重如泰山

为民请命

你甘当“耳目喉舌”


李向农是上海知名律师,先后服务于数百家企业,其中不乏世界500强企业及上市公司。对于文化领域法律问题,李向农颇有建树,在成功处理“Selina(任家萱)片场烧伤”损害赔偿纠纷、琼瑶与于正的著作权纠纷等一系列轰动娱乐圈的法律纠纷以后,他更是名噪一时。



然而相比于律师,李向农更加珍视他的另一重身份——上海市人大代表。


“为民请命,律师具有天然优势。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思维和技术,将民情、民请反映出来,直至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李向农已经做了7年代表,尽管平日工作繁忙,但为民代言、为民请命的职责他从未松懈。



七年来,他仅在大会期间就提交了4篇议案和20余篇书面代表建议,4篇议案均作为正式议案受理,书面代表建议的采纳率也超过70%,成为当之无愧的“高产”代表,被市十四届人大授予“履职积极代表”荣誉称号,并成功连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


6小时熬夜换2个字修改


上海逐步迈入“老龄化”,养老问题得到全社会普遍关注。2017年,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提交审议。



在代表团审议的前一晚,李向农用了6个小时对条例草案逐条审阅。当他的眼光落到有关“处理老年人住房重大事项”的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时,李向农陷入了沉思。草案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在办理老年人自有或者承租的住房转移、变更等房地产登记和更改户主、户口迁入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核实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却并未包括“抵押”事项。



李向农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一个关系到老年人“老有所居”的重大问题。就是否需要增加“抵押”二字,李向农广泛查阅《民法通则》、《物权法》及房地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推敲后,他认为这两个字该加。


最终,李向农的审议意见,被市人大常委会采纳而写入了法规中。用6个小时的推敲,换来了2个字修改,李向农说:值得!


为了让城市更加美好


上海是一座国际化超大型城市,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关系着百姓的生活幸福。李向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甚至在和同事朋友聊天时,都不忘思考上海还有哪些“城市病”,病因和解决办法是什么。


2016年,李向农向市人大提交了一份“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议案”,聚焦城市小区“停车难”、“停车贵”问题。



“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取消了政府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的价格限定,这本是一次市场化进程中的制度改进”,李向农介绍,“但在社区走访和调研中,我发现相当一部分住宅小区‘停车难’的矛盾不仅没有缓解反而有所激化,有的小区物业突然将停车费‘翻一番’,还有的‘只租不售’,居民反映强烈。”针对这一情况,李向农认真研究分析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为政府在“放”的同时,也要适度地“管”。


为此,李向农在议案中建议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最终,新版物业管理规定对该类性质的机动车停车位的使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买卖置换房屋过程中卖房人或被执行人户口迁出机制”、“上海市公办幼托及中小学统一增配空气净化器、空调等”、“健全便民信息互动机制”……李向农提出的很多议案建议都与民生密切相关,他说,“让百姓生活更幸福,让上海城市更美好,是我始终不变的追求。”


带领律师群体“为民请命”


因为担任市人大代表履职积极、建言献策成绩突出,2015年,李向农当选为上海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主任,从此,动员和带领上海律师群体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成了他又一项重要工作。



“目前,上海律师中有16名市人大代表,14名市政协委员,2名市党代表,比往届都有增加”,李向农介绍,“市律协不但在代表委员中收集提案议案,还广泛发动律师群体提交社情民意。”


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市律协共收集到来自律师的三百多份提案、议案和社情民意,内容覆盖了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道路交通、教育、医疗、工商等多个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法律等各方面都有涉及。



“律师不仅要有专业水准,更要有社会责任感。”李向农如是说。


人物档案


李向农


男,1969年12月生,现任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高级合伙人,兼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主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新收犯监狱特邀监督员,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兼职教授。从业二十多年来,持续打造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优质法律服务,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曾荣获全国律师行业争先创优先进个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新时代上海司法行政人、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标兵个人、上海市律师职业道德标兵、“普陀区领军人才”、“上海市普陀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带领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获得市、区文明单位和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

编辑:杨军慧、冯旭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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