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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的政策细则来了!快看如何申请→

上海普陀 2021-06-09


根据《关于给予本市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沪人社就〔2020〕87号)精神,普陀区人社局、商务委、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给予普陀区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补贴对象、申请流程、补贴期限等操作细则。


为帮助大家更直观深入了解政策内容

小编帮大家划重点~


第一类补贴

对春节期间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社会保险征缴关系在普陀区,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生产能力应急征用的企业,以及按规定经区商务委审批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后允许开工的企业。


补贴标准:按企业春节期间实际复工生产人数计算,每人15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500万元。实际复工生产人数由企业自行申报,区商务委核实,不得超过2020年1月该企业的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


补贴次数每户企业限申请一次。


申请方式:线下申请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申请流程:

1、企业赴区商务委核实情况(咨询电话:52564588-7052);

2、向区人社部门线下递交申请材料;

3、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

4、区财政局资金核拨。


受理地点: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214室(武宁路1036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夏令时(6-9月):9:00-11:30  14:00-16:30(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62548980


第二类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给予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住宿餐饮(包括饭店、旅馆、餐饮配送服务等)、文体娱乐(包括纪念馆、体育场馆、网吧等)、交通运输(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电汽车客运、机场、铁路运输等)、旅游(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类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中2020年1月1日之前成立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市企业。企业2019年裁员率不高于5.5%且社会保险征缴关系在普陀区


补贴标准:按照企业申请时的上月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8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500万元。


补贴次数:每户企业限申请一次。 


申请流程:

1、在线申请(请识别下方小程序或复制网页连接在浏览器中打开进行申请);


● 申请方式

(复制网页连接在浏览器中打开

https://f.wps.cn/form-write/aHfJ2HUe/


● 申请方式

(识别下方小程序)

微信扫码

使用wps表单填写


2、通过申请时所提供的电子邮箱查询申请结果;

3、初审通过,企业打印电子邮箱中《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申请表》,法人签字、盖公章;

4、向区人社部门线下递交申请材料;

5、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

6、区财政局资金核拨。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申请表》。


受理地点: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武宁路1036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夏令时(6-9月):9:00-11:30  14:00-16:30(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62547410*6


温馨提示

1、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同时享受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

2、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自2020年4月起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逾期申请则不予受理。


资料来源:区人社局

编辑: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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