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提示】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事项操作细则发布
推动信用修复便捷办理,通过信用门户网站为企业提供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在线申请、进度和结果查询服务,将企业通过信用门户网站获取的信用报告作为信用修复相关依据。
1、服务对象
(1)行政处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特定严重失信行为不予修复);
(2)已履行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事项已完成最短公示期(涉及一般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
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方可申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2、申请流程
第一步:
访问“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
第二步:
点击在线修复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一般失信行为需提交材料一、材料二、材料三;严重失信行为需提交材料一、材料二、材料三、材料四、材料五)。
第三步:
信用修复申请提交承诺后,以短信形式发送修复进度查询码。
第四步:
经网站审核通过后,撤销公示。
3、申报材料
材料一:信用修复承诺书;
材料二: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材料三: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材料四: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可参加由“信用中国”网站公益性在线培训平台);
材料五:公共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上海”免费下载“公共信用信息概况”(公共信用报告),视同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
52564588*2354、2355,联系人:胡老师、唐老师。
编辑:陈露耘
点击下方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