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建议采用:“3+1+2”模式
导 读
【“3+1+2”模式】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
“1”,指物理、历史两门科目必选一门;
“2”,指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技术、体育、艺术等科目中任选两门。
其实,浙江2014年已经将技术纳入高考“选考”科目。
必考、选考科目共计六门。
王宗平 2018.3.18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出台,标志着中国新一轮高考改革进入快车道。继2014年上海、浙江首批高考改革试点,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个省市第二批启动高考改革后,2018年全国又将有17个省份(湖南、广东、江苏、河北、安徽、山西、西藏、辽宁、黑龙江、贵州、四川、吉林、重庆、湖北、福建、河南、内蒙古)按照各自公布的方案开启高考改革。
高考改革,考试科目的设置是改革的重点,也是社会各界最关注的改革之一。国务院《实施意见》的总体方案,将高考考试科目的设置为,“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根据改革试点部署,上海和浙江在2014年分别出台改革方案,上海市的考试模式为“3+3”模式,不分文理科,选考科目为“6选3”,即政、史、地、物、化、生六门选三门;浙江省的考试模式为“3+3”模式,不分文理科,选考科目为“7选3”,即政、史、地、物、化、生、技术七门选三门。
随着2017年上海和浙江两地高考及招生结束,改革试点中的问题也随之而出,特别是两地选择物理的考生人数下降问题争议较大。2017年高考,浙江全省29.13万考生,但选考物理的只有8万人;在上海,实行新高考改革第一年,选择物理科目的考生也仅占总人数的30%。这样的情况,是高考科目设置改革始料未及的,使得浙江省不得不在2018年高考方案中采取措施确保2018年高考选择物理的考生达到6.5万。
其实,选考的初衷是引导学生根据自身特长和优势自主选择,这并没有问题,但是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竞争压力,使得许多考生为了规避风险而增加选考科目的优势,不得不放弃学习难度相对较大的物理,因而导致高考选考“物理遇冷”的危机。物理是自然科学的基础学科,是科技进步的引领学科,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激励的高考竞争下,“物理遇冷”,只要有选考,无论是浙江、上海,还是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学生“战略性”放弃的几率依旧很大,哪怕即将开启改革的湖南、广东等17个省份,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应对,问题也还会出现。
那么破解这个问题的办法有吗?
其实,国务院《实施意见》的总体方案虽然规定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科成绩组成,但并没有规定考试的模式就只是“3+3”,也没有规定选考科目只能从政、史、地、物、化、生六门中选择。国家方案灵活性很大,这就为破解“物理遇冷”的危机提供了改革条件。对此,南京理工大学动商研究中心主任王宗平教授,依据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高考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浙江省先期高考改革的试点经验,以及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建言献策,结合江苏“08高考改革方案”,建议新高考考试科目的设置,采用“3+1+2”模式。
“3+1+2”模式即: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必考科目;
“1”,指物理、历史两门科目必选一门;
“2”,指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技术、体育、艺术等科目中任选两门。
自上海、浙江开启试点以来,当前公布的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全是“3+3”考试一个模式,选考科目政、史、地、物、化、生“6选3”则是选考科目选择的主流,而这些方案都大同小异,两依据一参考、不分文理科、英语两考。小编就纳闷了,既然都是一个模式,为什么各省份还出台各自的改革方案呢?既然试点的两个省份在选考科目的选考上出现问题,那么后续的其他省份在吸收试点省份成功经验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及时修改和完善各自改革方案,避免试点问题再次重复发生呢?
发展适合的教育,首先要有适合的高考。高考改革,就是要改出符合教育发展和人才选拔需要、符合学生成长和需求的效果。正如教育部长陈宝生在今年“两会”“部长通道”接受记者采访时针对高考改革所讲,“我们的基本态度是实事求是、不凑数”,时间服从质量,坚持质量导向、问题导向,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取得成功。”因此,面对当前高考改革的问题,“3+1+2”模式还是值得试一试。
根据“南理工王宗平”新浪微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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