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公积金贷款额上调 最高可贷100万!
7月24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将于8月1日起实施。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将提高至100万元。
公积金额度可上调
上述《通知》明确,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通知》还明确,资金总额度为20亿元(当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再提高)。《通知》实施日期自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起止时间以银行受理贷款日期为准)。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包括海南、郑州在内的多个楼市热点地区都出台了楼市新政。政策内容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及租房提取额度、支持公积金支付首付、支持多孩家庭公积金租房购房等。
其中,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优化住房合同备案规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支持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购房首付款。
业内人士认为,在因城施策原则下,各地将在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减免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引导居民房贷利率下行等方面持续发力。
共有产权房频发新政
7月23日,“无锡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日前,新修订的《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明确规定了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条件及申购流程,符合规定条件的购房家庭可按房屋总价的50%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并持有50%的产权份额。
据悉,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有产权保障房相关细则的落地将进一步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提升无锡住房保障水平和供应能力,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
所谓共有产权保障房,指的是政府与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份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与政府各占50%产权份额。
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修订的《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条件:第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年满35周岁。第二,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满5年。第三,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第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第五,家庭金融资产、车辆等情况,符合无锡市市区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在此之前,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障对象首次购买的产权份额比例为50%-80%。定向供应人才的项目中,人才持有的共有比例可适度降低。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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