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19年会计信息采集延迟!6月30日前,不采集无法参加考试,账号将被冻结!
关于19年会计信息采集,之前给大家推送过一次原文,但是后面看了一下,不少省份的会计信息采集也有6月份截止的,所以大家还没采集的,抓紧时间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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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会计信息采集还没结束
部分地区延迟到6月!
由于近期采集人数较多,广东省官方为了保证大家的体验,广东已经出公告了,不设置截止日期:
统计到的部分省市名单有5月前结束的,还有没有统计到的也还没结束,大家可自行咨询当地财政厅,以下是不完全的统计名单:
地区 | 信息采集时间 |
海南 | 4月30日截止 |
江西 | 4月30日截止 |
陕西 | 4月20日-6月30日 |
吉林 | 延期 |
天津 | 3月15日截止 |
湖南 | 报名前需进行信息采集 |
广东 | 2月1日起 |
山东 | 4月20日-6月30日 |
黑龙江 | 无截止时间 |
安徽 | 4月10日起 |
福建 | 4月30日前 |
内蒙古 | 4月1日-5月31日 |
江苏 | 4月30日开始 |
河北 | 4月15日-6月15日 |
辽宁 | 4月15日-6月15日 |
新疆 | 4月30日止 |
四川 | 5月13日-6月25日 |
以青岛市会计信息采集通知为例,采集时间:6月30日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会计管理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会计类培训报名、会计人才选拔等工作,实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等“零跑腿”服务,按照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9]14 号)统一部署,现将我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集范围
青岛市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 含初级、 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指从事下列具体工作的人员:
出纳;
稽核;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2、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 2019 年 4 月 30日至 6 月 30 日。
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新增会计人员,应在从事会计工作 1 个月内进行信息采集;个人信息有变化的,应根据信息变化情况,及时登录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
市财政局将对连续 3 年个人信息(包括继续教育)未更新的人员进行清理。
3、信息采集程序
信息采集采用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 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式。
(1)会计人员信息填报:
会计人员登陆青岛市财政局官网(http://qdcz.qingdao.gov.cn/),点击“会计管理”专题页面中“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入口,根据说明和提示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2)财政部门信息审核:
区(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人员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管理端,根据申报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3)会计人员信息管理:
信息的管理遵循属地化原则。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没有工作单位或尚未参加工作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持证人员自主决定在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采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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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会计信息采集还没结束,
还有其他地区在采集,
不参加将无法继续教育和考试
陕西
1、采集原则
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2、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为 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集中采集阶段结束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及时登录系统个人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应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注:2018年3月1日至 2019年4月20日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仍然有效,无需重新采集)。
3、注意事项
(一) 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系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采集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并认真核对。采集填报虚假信息的,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二)采集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办理会计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继续教育学习登记、会计人才选拔报名等业务。办理以上业务时,个人相关基本信息将从“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自动调取,无需再次填写。
(三)“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信息,将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
辽宁
信息采集时间:
(一)会计人员应在就职一个月内办理信息采集,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信息更新。
(二)信息采集工作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至2019年6月15日结束。2019年6月30日全部信息上报财政部。
(三)请符合信息采集范围的人员务必及时准确完整填报和更新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才选拔等。
会计信息非常重要,事关19年能否正常报名、参加考试、继续教育等相关工作,还有其他地区,就不一一例举了,大家如果不清楚可以到官网上查询,或咨询当地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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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采集流程
必须清楚
从各地的信息采集的通知中汇总出一共有6大问题需要大家去了解,现以江西南昌市的信息采集为例进行说明。
(一)信息采集对象
一是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二是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看了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可知具有会计技术资格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是重点关注对象,所以各地在进行信息采集时,这两类人员肯定是需要参与的,望大家周知。
(二)信息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本次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实施的原则,即按照会计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所属县区、开发区(新区)进行信息采集。
市直各单位、市属企业及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省属单位的会计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对应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进行信息采集及办理日常事务。市本级负责做好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信息采集的统筹协调和日常指导工作。
考试采取的是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所以信息采集同样采用这一原则无可厚非。
属地即工作管辖范围,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属地特性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事、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属地主管即是属地的直接管理者。
(三)信息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自行网上填报或修改本人信息、上传本人相关资料,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此前已经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只需在“服务平台”上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即可。
会计人员直接注册、登录“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
或“江西会计服务”APP,点击 “信息登记”栏目,按照《信息采集操作视频》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和阅读并同意本人信息真实准确的承诺函等流程操作。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会计人员方可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和办理其他业务。
各地信息采集系统大同小异,按照流程进行填写信息即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只要注意信息不要填错了就行。
(四)信息采集准备材料
1、个人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像素、规格、大小等按要求上传)。
2、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会计专业技术(最高)资格证书。
4、从事会计工作在职单位证明(单位需盖公章)。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均只需在信息采集填报系统上传电子版,除单位工作证明格式为JPG或PDF外,证件照小于100KB,其他资料图片不超过5M。
上面的材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有些人没有工作单位或者没有证书也不用担心,把需要填写的材料填写完整即可,关于照片格式和大小以当地官方要求为准。
(五)信息采集时间
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4月30日(各地区不一样,仅供参考)
这个时间是江西南昌的信息采集时间,其他地区的信息采集工作以当地官方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确认的项目,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会计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信息,否则无法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选拔、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和信用评价等相关事项。
2、为保证我市会计人员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会计人员此次信息登记确认后,如再有信息变更的,请及时登录“服务平台”更新信息。
以上就是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6大需要注意的事项,各地信息采集具体的时间和安排可以登录当地财政部门官网查看,还没有公布的就暂时不用进行信息采集,注意留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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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采集常见答疑
统一回复
一、参与本次信息采集的人员是那些?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且在我省工作的人员、户籍在我省的待业人员及在我省就读的在校学生。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3、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拟报考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会计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本次信息采集的起始时间?
自2019年4月15日开始,2019年6月15日结束(地区不一样时间有差异),后续开放时间将在辽宁会计网另行通知。请会计人员抓紧在集中采集时间段完成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和会计人才选拔等。
三、在辽宁省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现不在辽宁省工作,需要在辽宁省采集信息吗?
本次采集根据财政部属地化管理要求,会计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上述人员可不在辽宁省采集信息,参加工作所在地信息采集。
四、我省原会计事务管理系统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是否需要采集信息?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如果上述会计人员在辽宁省工作,需要对原有信息进行确认完善,完成信息采集。进行信息确认采集时,使用姓名+证件号进行登陆,设置密码,进入信息采集流程。如显示证件号被占用,请联系当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核实。
五、新增会计人员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点击“立即注册”,填写各项信息,设置登陆密码。注册成功后使用姓名+证件号+登陆密码,重新登陆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流程。
六、进行信息填报采集时,对浏览器有哪些要求?
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时,使用谷歌,火狐,360 极速 浏览器(极速模式),IE9 内核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七、信息采集进行到一半,发现准备的附件资料不完整,可以退出,再次采集嘛?
可以退出,下次使用姓名+证件号+登陆密码,重新登录,系统会保留相应的数据,会计人员补充缺少的信息后,上传相应的附件,提交审核即可。
八、工作证明模板,可以自己进行修改,删减嘛?
不可以,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模板,勾选相应的职位,经单位盖章后拍照或扫描上传。
九、在岗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吗?
在岗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根据财政部属地化管理要求,工作所在地是判断属地管理的第一层次标准。系统采集填写在岗信息的,在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等,可直接读取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信息。如果不上传工作证明,系统会将其默认为待业人员或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十、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还可以直接修改吗?
不可以。如果采集的信息已经提交或审核通过后,发现填写信息有误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会计人员需登录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在信息变更模块进行信息变更。
十一、附件上传应注意那些事项?
1、所有上传的附件图片,必须清晰,且必须使用原件拍照的图片,不可以用复印件,否则审核不通过。
2、证件图片是指注册时选择的证件类型对应的证件图片,如证件类型为身份证,则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如证件类型选择护照,则上传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有效期页图片。
3、上传学历和学位时,两张证件图片用拼图软件拼在一张图上传,否则系统默认后一张图片。
十二、证件照片上传生活照可以吗?
证件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不可以使用生活照。支持jpg、jpeg、png格式,不大于100k,如果照片上传不符合规范,请在上传照片页面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后上传,照片处理工具上有具体操作说明。
十三、 信息提交后怎样才算完成信息采集?
登录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申报进度中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请退出后重新登陆”即为完成本次信息采集。如审核不通过被退回,会计人员会收到审核不通过短信,登陆平台后显示审核状态为“不通过”,请会计人员根据下方驳回具体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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