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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云鹏《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牡丹之歌》 原告求偿50万
岳云鹏为某电商做的广告曲《新五环之歌》被诉侵害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6月20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宣布该案件被受理,广告曲的改编者岳云鹏、广告制作者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被告,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
据悉,《牡丹之歌》创作于1980年,是电影 《红牡丹》 的主题歌。词作者乔羽,曲作者唐诃、吕远,由蒋大为演唱。1980年,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摄电影《红牡丹》时,唐诃、吕远为蒋大为量身定做了这首电影主题歌《牡丹之歌》。当年的中国唱片公司,还为这首歌出了塑料薄膜唱片,灌制了胶木唱片。
民歌君查阅QQ音乐乐库发现,目前乐库里面仍然存在名为《新五环之歌》的作品。从歌曲中,我们能直观地听出该作品确实改编自大家非常熟悉的《牡丹之歌》。网友的评论说的对,平时玩一玩的改编倒也就罢了,但因为涉及到广告代言,未经创作者同意即改编,被诉也在情理之中了。
策划/撰稿/编辑:民歌君
来源:微信@民歌中国(minge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