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审计需提供的资料
一、报表明细类(截至审计基准日或审计年度)
1、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含上年数)、现金流量表;
2、库存现金盘点表(是现在时点,不是审计基准日的现金盘点表,然后通过提供的审计基准日到现在时点期间的现金收、支金额调整为审计基准日的现金余额,我们提供有相关表格)、存货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文物文化资产盘点表、在建工程明细表、无形资产明细表;
3、所有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如果银行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一致,必须编制调节表(我们提供的表格中有),列出未达账项的项目内容及金额,并调节平衡。
4、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应付款项、预收账款、长期应付款明细表,客户名称请使用全称,即:营业执照上的名称;
5、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明细表及相关合同、协议;
6、应付工资、应交税金明细表,出资人及金额明细表;
7、受托代理资产、受托代理负债明细表;
8、业务收入、业务成本分月、分项明细表;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分项明细表;
9、其他未列明的会计科目具体情况及明细表;
提示:
(1)以上资料可在本事务所提供的Excel表格(https://share.weiyun.com/59mDBEv)中填列;
(2)可以从记账软件中导出包含末级明细的科目余额表发给我们(ydcpa@sina.cn);
10、审计年度最后一期(12月份)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果有);
11、审计年度所有账本及凭证。
二、证照报告类
12、组织机构章程(与报主管机关的一致);
13、社会团体登记证书、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医疗机构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等;
14、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如果有);
三、合同协议类
15、营业场所租赁协议。
以上仅为审计必需资料,其他支持明细表中数据的相关资料按要求提供,比如:某一科目的明细账页、某笔业务的发票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