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夹击下的中小企业
距2019年1月1日越来越近了,中小企业经营者却越来越担心,社保医保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三座大山”正在匆匆赶来。
2018年9月起开始使用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企业员工的信息一览无余,根据工资金额可以计算出社保医保费、个人所得税,同时可以得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形成勾稽关系。
社保医保费将从2019年起由税务机关征收的改革措施,使得企业以前通过在税务申报系统虚增员工人数以增加工资支出的减税方法、通过在社保医保系统虚减员工人数以减少社保医保费支出的手段直接报废,在没有新的调整政策出台前,中小企业将承受两面夹击。
按照实际员工人数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可以解决,但社保医保费支出可能大幅提高(有些员工没有社保医保账户的问题不知会不会随着政策的实施得以解决);如果仅按照有社保医保账户的员工人数申报,则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的费用就会减少,增加企业所得税支出;如果把没有账户员工的工资加到有社保医保账户的员工身上,则会增加个人所得税支出。
上述三条路中,也只有第一条路可走,就是如实申报,但这将大幅增加企业的负担(之前一直如实申报的当然不会存在这个问题,但现状是,如果这些企业如实申报可能早就关门了),这也是当前中小企业经营者最担心的问题。
凭良心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还是不错的。目前唯一可以期待的就是大幅降低社保费率。
当前多数中小企业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交纳社保费,即实际费率为28%×60% =16.8%,在国务院承诺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社保费率应该可以大幅下调,企业部分可由20%(19%)下调至10%,个人部分可由8%下调至6%,合计16%,比较适合当前的中小企业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