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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交通违法未拍到驾驶人不扣分!福州已开始实施!

2017-06-12 福州新闻网+

这两天,朋友圈流传着这样一则信息↓↓


另外,还有消息称:“今天开始,车辆交通违法照片无法确认驾驶员的,不记分处理,不记分要由于车主来处理

但很多图片显示,这个通知还出现在了不同的地方。


好多市民来问,这究竟真的假的?

经过记者了解,有相关人士回应,该消息属实!新规实施范围是全省,包含市区交通违法和高速交通违法;目前福州市区的交通大队已经实施这条新规,而派出所窗口也即将实施该新规。



刚刚,记者前往鼓楼交警大队窗口询问得知:该消息属实,今天上午开始实行,该举措已在市区各交通大队窗口实施,但必须车主本人前往处理。


记者在现场看到,今天上午不断有人前往鼓楼交警大队业务办理服务中心咨询此事,得知消息属实后,即使已经下班了,门口也有人开始排队,就等下午窗口上班就办理。



网络上流传的文件


网络上流传的文件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规范监控违法处理。


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机动车所有人(所有人为单位的,询问机动车管理人)、审核违法事实和证据等,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计分。


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经两位民警共同审核属于不清晰或者不完整的,参照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调查程序办理。


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清晰完整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计分。


非重点车辆是指除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货运、教练、危化品运输、校车意外的车辆。


记者求证得知此事属实,也就是说,今后,针对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照片中未含或者未能清晰记录到当事司机的,这条交通违法将不扣分,罚款则由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


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福建全省各地相关部门都接到了通知,已经开始执行。此举一出,很多市民表示,直接杜绝了买分卖分。



辟谣




网络上还有一则消息,称“市交警支队搞活动,6月12日-17日(即周一至周六)前往市便民服务中心处理机动车违章不扣分!友情提示:须车主本人处理,高清除外”。


对此,警方人士回应,该消息为假消息!警方不存在所谓“搞活动”说法,新规实施范围是全省,包含市区交通违法和高速交通违法;目前福州市区的交通大队已经实施这条新规,而派出所窗口也即将实施该新规。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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