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有法可依了!来听冯志勇主任解读上海首部“三农”法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为上海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2月15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上海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冯志勇做客“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为大家介绍上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情况,解读《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以“三园”建设为抓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美丽家园”要做到高标准建设
冯志勇表示,上海加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力度,先后开展五批共11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着力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全市1500多个行政村全覆盖;稳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做到启动项目抓签约、上楼项目抓开工、现房项目抓交付、平移项目抓竣工、退出项目抓拆旧。
“绿色田园”要做到高质量建设
冯志勇强调,上海要夯实农产品生产能力,共落实30万亩规模化菜田约束性任务,推进5万亩绿叶菜核心基地建设,稳定生猪生产能力;要发展绿色农业,全力打造13个绿色田园先行片区,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快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示范基地;要实施科技农业,积极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开发建设专业性功能服务平台,实现“一图知三农、一库汇所有、一网管全程”。
“幸福乐园”要做到高水平建设
冯志勇介绍,上海要深化农村综合帮扶,通过助老、助医、助学、助残等措施,对559个经济相对薄弱的村,以及全市6.5万户、10.2万人生活相对困难的农户实现精准帮扶全覆盖;要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菁鹰”计划培训班,孵化和帮扶一批农业创新、农民创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实施第二轮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选派151名特级校长和特级教师到郊区任职任教。并改造农村薄弱养老机构,建成2500多家农村示范睦邻点,完成农村地区1200多个标准化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提升工程。
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格局,破解农业农村工作难题
► 冯志勇介绍,《条例》立足上海市超大城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增设了农村集体经济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专章,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从完善扶持机制、推动转型升级、促进收益分配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就促进崇明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明确目标定位和政策支持。
► 其次,《条例》对落实粮食安全、耕地保护、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生态保护等国家战略方面,细化体现上海工作特点。明确了城乡融合是超大城市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彰显乡村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美学价值,推动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 第三,《条例》聚焦解决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农村村民依法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的权利;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和收益分配机制;推动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益分配,支持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规定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
► 第四,《条例》提出要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统筹城乡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强化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农业专项规划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调乡村规划的编制原则,要求科学编制、调整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优化村庄布局。
做好“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工作,大力培养乡村经营人才
冯志勇强调——
► 其次,示范村建设要注重提档升级和长效管理,每年选择不少于20个左右村开展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要注重抓竣工,2022年完成约1万户的农民签约,力争已签约项目开工率达到80%。
► 第三,要加强数字农业建设,打造10万亩粮食生产无人农场以及一批智能化菜(果)园。
► 第四,要大力培养乡村经营人才,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每年培育50名带头人,辐射带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
► 第五,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指导松江、奉贤两区完成全国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并搭建区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有序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流转交易,更好地激活农村集体产权权能。
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回顾访谈视频
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