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6类困难人群可获节日补助!标准公布→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决定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部分困难家庭及民政对象发放节日临时补助,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如下↓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期间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不可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重残无业人员等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节日临时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按原渠道由区财政列支。上述对象如同时符合市退役军人局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发放节日生活补助的,其补助标准就高享受,不得重复发放。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期间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因病支出型贫困生活救助的家庭(已享受元旦春节期间节日生活补助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不可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重残无业人员等民政定期定量补助对象不在此范围)。节日临时补助标准为1人户700元/户,每户家庭人数每增加1人,增加100元,即2人户800元/户,3人户900元/户,以此类推。经费由市、区财政共同安排列支。其中,区财政每户承担100元,其余部分由市财政承担。
对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实施冬令御寒补助,标准为人均460元,按原渠道由区财政列支。
对市、区民政福利事业单位集中供养对象给予节日补助,标准为每人180元(其中伙食费100元,实物补助80元),按原渠道由市、区财政列支。
对在市、区救助管理站滞留的对象,给予春节期间节日伙食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按原渠道由市、区财政列支。
对长年累月坚持义务为社会救助孤老等对象服务的包户组成员进行节日慰问,并赠送少量慰问品(如同时是市退役军人局包户组成员的,慰问品不重复赠送),标准按每人300元掌握,按原渠道由区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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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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