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这事,我实在乐不出来
我们自媒体就挺有病的。正反都有理,不行就捡个乐。
鲍毓明被处理了,中国都不让他待了。
人们都觉得大仇已报,变态被骗子玩了,皆大欢喜,谁也没损失。
可我觉得心里特别难受,像是全国人使劲推高的情绪GDP,针一扎就破了,你想上个价值,都发现没有抓手。
这破事没多复杂,能上个《1818黄金眼》就不错了,可小半年下来,我们往里头装了包括但不限于:女权、未成年人保护、媒体报道伦理、敌对势力操控等诸多元素。
单拎出一个元素都是情绪的富矿,撕扯的永动机。
我在一件简单的社会丑闻中(顶多算丑闻),感到最难受的还不是我们各方用的力气太大了,而是很多机构与人的动作走形了。这是需要反思的。
《南风窗》率先走形了,后续的讨论几乎按照他们设定的议程进行了。连我在事件最初时写的《假如鲍某没有罪》,也是沿着「李某某是个幼女」的设定发表观点。
大众爆棚的情绪也基于此。
唯一与之形成差异报道,发现此事「苗头」不对的《财新》,遭遇了大面积的舆论攻击,它们最终「不堪其扰」,撤回稿件,还对公做了一番检讨。
作者苑书文当初在朋友圈称李某某有「故事会人格」,遂被起底、人肉,用最近流行的话说就是遭遇了「社会性死亡」。
现在,你看李某某,她何止是「故事会人格」啊,实乃故事会都不敢编的分裂式人格啊。
骄傲的《财新》都在大众情绪前告饶而去,怎能不让人痛心呢?
实际上根据最终披露的调查结果看,李某某改年龄、李某某上学就与异性交往这些细节,正是新闻媒体本该突破的方向,以《财新》的实力与资源,是完全可以挖取到的,它本该引领大众逐步接近真相,避免无节制的浪费情绪,与社交平台断案上。
可惜,它无力坚持下去了,全社会似乎只信赖一个真相的框架:不完美的受害人。
类似所谓的共情、大众情绪的公约数必然会越来越影响专业媒体机构的职业操作,媒体渐渐成为大众情绪的供应商已是不可逆转的事实,往后,个体「社会性死亡」的案例恐怕不会少。
自媒体的身姿反而是最灵活的,基于媒体报道抒发观点,一句话好像就能免责了,锅反正不该第一个背上。但我们是不是也不该继续把一桩荒诞的事继续荒诞化呢?
「变态+骗子」的调笑,原地结婚锁CP的调侃,「韩鲍欲放」的抖机灵,我觉得大可不必,以嬉笑、以段子打扫一个战场,对公众来说毫无价值可言。
一个残酷的事实:在21世纪第二个十年,一个安徽普通家庭,暗通款曲,成功修改年龄,大费周折把女儿当商品,再精准获客,用交易的方式卖给一个美国人获取利益。而女儿在这个过程中,丧失了耻感,变成了合谋者,把专业媒体当成传声筒,甚至是讹诈的武器。
我们理想中的剧情应该是:每天都在发生的诈骗案,这是其中一桩没有受害者的诈骗案,但媒体没有被情绪左右,不畏网络节奏,协同有关机构,顺藤摸瓜,捣毁了藏在网络上多年的灰色收养幼女产业链,并且发现了存在已久的公民轻易修改年龄的制度漏洞。
一桩荒唐事,可有赢家啊?
思考题:你从「鲍毓明事件」中反思了什么?节奏是不是比真相更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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