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办事可以“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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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全国首份“不见面”审批的营业执照在南京市栖霞区诞生。
居民通过手机客户端上的“市场主体不见面审批系统”,根据提示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工作人员远程身份识别,20分钟后其申请的公司营业执照即审批完毕。
这标志着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成果,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省“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支撑。今后,“不见面”是原则,“见面”是例外。
这是江苏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一个剪影。
近年来,江苏以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为目标,在全国首创“不见面审批(服务)”,打造“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各项措施环环相扣的行政审批新做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探索了一条可复制、能推广的创新之路。
1有益尝试
自2015年“放管服”改革实施的大背景下,江苏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是在行政审批领域的一次有益尝试。
借助互联网技术,极大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手续,为群众提供切实便利,在“不见面”思维的指导下,“放管服”改革找到了有力抓手。
与此同时,自2016年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发文,将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要求加快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
日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政务公开的指导性法规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更新演进。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数字鸿沟逐渐缩小,依托信息化和大数据进行决策已具备良好条件,“互联网+政务服务”日趋成熟。
“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顺应了互联网时代开展政府管理和服务的现实需求,通过全面梳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对事项清单进行公开,明确审批部门、项目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具备网上办理的条件和要求等。
当“不见面为常态,见面为例外”的行政审批创新与“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本质要求相结合,其背后的“放管服”改革制度逻辑便更加清晰。
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提出的又一背景。
在行政审批领域推行“不见面”改革,标志着政府对服务职能的理解和定位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服务”意味着创造便利、满足需求,从手续繁琐、时间跨度冗长的“见多次面”到简化流程、加快审批周期的“见几次面”,服务的理念始终贯穿。
江苏从“见几次面”提升到“不见面”,其背后不仅是政府服务职能的又一次提升,更是完全从客户视角出发,以自身的划时代性改革换取民众的切实便利,这需要极大的魄力和勇气,更需要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中坚定不移、始终如一的服务导向。
2最后一块拼图
6月8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标志着“不见面审批(服务)”探索中的有益尝试和典型经验得到了省级层面的认可和推广。
今后,“不见面审批(服务)”将成为江苏全省的一项普遍制度安排,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事项外,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在全流程的制度和技术保障中确保“不见面”落到实处。
而真正做到“不见面”,并不是一句口号这么简单,这需要多部门在工作机制和平台载体上的大力革新,更需要扎实稳健的逐步推进。
➤首先,要明确哪些事项可以“不见面”。
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梳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审批部门、项目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具备网上办理的条件和要求等,向社会公布。
清单的公布一方面对民众进行行政审批事项申请具备指导意义,另一方面也将公权力置于广泛监督之下,以明确的目标促进相关部门加快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步伐。
➤其次,“不见面”依赖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线上审批平台的构建和部门间信息协同数据库的搭建。
政务APP、微信微博的发展为“不见面”提供了媒介便利,使民众能够即时远程地在指导和提示下操作提交;而多部门间信息协同数据库的建立使各部门能够调用他部门曾经采集获取的各类信息,对申请者进行身份和资格查验,免去了向多部门提交多份申请证明材料的麻烦。
多条线,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使“不见面”在操作流程上成为可能。
➤最后,政务服务管理系统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便民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打通了“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2017年底前,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都将进驻江苏邮政EMS,提供审批办理结果速递送达服务,“不见面”的最后一块拼图拼合完成。
在《江苏省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中,梳理强调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明确了每项任务的牵头和责任单位,推进网上全程办理,推进集中高效审批,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预审代办制”,大力推行联合审批,探索试点区域评估,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不见面”送达成为当前“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
3“数据”跑腿
6月21日,在江苏省“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现场推进会上,时任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莉新指出,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重要手段,是杜绝权力寻租、预防腐败的重要制度。
从各地的创新做法和成功尝试来看,“不见面”改革在全省的扎实推进已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南通市、苏州工业园区、盱眙县、盐城市大丰区等地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通过集中审批,整合优化机构职责,集成共享信息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
南京市江宁区推行“模拟审批”、“预审代办制”,泰州市高港区推行“代办制”,在各类开发区、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代办制度,为办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
常州市的“五联合一简化”、镇江市的“多评合一”、淮安市的“网上联合审图”、苏州工业园区的“电子踏勘”等措施将联合评估、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落到了实处。
各地的探索实践一方面丰富了“不见面审批(服务)”的实现形式,另一方面在相互学习和推广中营造出“不见面”的意识,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
“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最直接的效果是便利了群众,以数据的“跑腿”代替申请人的“跑腿”,在服务客户的导向下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增强了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行政权力清单、“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作为此项改革中最重要的两项清单,在主动公开的过程中,政府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意识得到了提升,主动寻求良性的政民互动,在公开中将权力的运行置于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制约,提升了政府的透明度,也在制度设计上规避了权力寻租的土壤,对预防腐败,合法合规运用公共权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7月14日,江苏省公布了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第一批“不再审批”事项清单,共53个,涉及17个部门。通过取消、委托或下放实现省级部门的“不再审批”。
“不再审批”与“不见面审批”同步推进,共同构成江苏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力支撑,也标志着“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迈向了新的高度。
原载于《决策》杂志2017年第8期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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