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借“属地管理”之名压给基层,是形式主义新表现!
今天(11月6日),中纪委发文表示,浙江省纪委督导调研组在明察暗访时发现,个别职能部门将一些分内工作借“属地管理”之名压给基层,让基层工作人员压力很大,俨然成为形式主义的新表现。
具体怎么回事?一起来看。
属地管理,就是根据所在地域确定具体管理机关,从守土有责的角度确保治理有效。但许多职能部门的工作压给基层后,基层既无权力又无能力去落实,一旦出了问题,还要被问责。
台州某街道工作人员反映,上级对乡镇街道的年终考核中,重点工作分值最高,共有考核指标31项,几乎都与属地责任有关。除了重点项目推进、平安综治工作、信访工作外,还包括渔业生产安全、企业上市工作、土地全域综合整治等。
对于其中不少任务,街道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比如在渔业生产安全方面查扣违规船只,街道没有执法权,只好苦口婆心地跟对方做思想工作。而且街道也没有进行海上工作的船艇等硬件设施,使得实际操作受限。”
一方面,权责不对等导致基层干部落实任务难;另一方面,专业能力的不足也让基层颇为苦恼。
督导组在杭州某街道提供的一份科室职责划分表上看到,一个城管科不仅要负责街道区域内序化洁化绿化亮化管理、动植物疫情防控等任务,还要负责文物保护、废旧物品回收管理等近20项工作,这还不包括要协助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
而最让他苦恼的是,现在许多工作都需要具备专业技能才能处理得了,然而一些部门并没有提供相关指导培训,只是单纯地往下压任务、搞排名。
类似的问题,在浙江省其他地方也存在。
“一些机关部门的本位主义明显,不会站在乡镇基层的角度看问题、办事情,条条往块块上推责任。”浦江县一位乡镇负责人直言。
上级各职能部门越来越多地进行检查督察,把前期的贯彻执行和责任落实过多压到乡镇,这让不具备执法权也没有专业执法人员的乡镇感到十分吃力。
嘉兴市某街道负责人反映,上级把交通安全事故数等列为考核内容,但事实上道路交通网络复杂,车辆和司机流动性大,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街道没有执法权,发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也无法有效进行制止,只能采取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动志愿者参与安全劝导、开展辖区居民交通安全宣传等举措。
“以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街道以配合为主,这些年实施考核后,街道一直难以找到工作的着力点。我们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用‘条块’结合的模式开展工作更有利。”该负责人表示。
在追责问责制度日益完善的背景下,权责不对等情况不仅给基层工作人员造成相当大的压力,也让不少基层干部担心履职风险。
“近年来,明显感觉上级下放乡镇的任务越来越多。”绍兴市越城区某街道党工委书记说,他在乡镇工作已有30多年。今年以来已签订十余份责任状,很多都是“一票否决”。“很难睡个踏实觉。”这位书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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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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