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灵璧县委副书记、县长曾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曾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调整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影响购买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曾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性原则,漠视党纪国法,肆无忌惮,恣意妄为,利欲熏心,贪得无厌,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变本加厉,严重违反多项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曾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今年5月20日,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灵璧县委副书记、县长曾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曾超 资料图:人民网安徽
曾超,男,1970年1月出生,汉族,安徽宿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入党。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安徽大学哲学系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学习;1991年10月至1997年10月,原宿州市委宣传部干事、科员、副科长(其间: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管专业本科班学习);1997年10月至2000年2月,宿县地区行署、宿州市政府办公室科员(1996年9月至1998年6月在安徽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0年2月至2002年7月,宿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信息宣传科副科长;2002年7月至2006年5月,宿州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宣传科科长;2006年5月至2009年11月,宿州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副主任;2009年11月至2014年3月,宿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灵璧县委副书记(正处级);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灵璧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