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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徽省委任命一名正厅级干部
3月2日,安徽省公安厅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转发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刘立兵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知显示,接中共安徽省委皖〔2020〕31号通知:刘立兵同志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据安徽省公安厅网站显示,刘立兵同志协助安徽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建中同志组织公安厅常务工作,协助管理厅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工作;分管督察、审计、信访、刑侦、经侦、物证鉴定管理、特勤工作,联系合肥海关缉私局。
此前,刘立兵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刘立兵简历
刘立兵,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安徽肥东人,1986年2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二级警监警衔。
1986年2月至1990年12月历任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卫岗派出所民警、郊区分局刑警队民警;
1990年12月任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科员、刑事警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刑事警察支队指挥室主任;
2000年6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二科科长;
2003年11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兼)、“打黑除恶”专业队队长;
2007年9月任安徽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
2011年12月任安徽省淮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2月任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
2013年6月任安徽省阜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7年5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0年2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正厅级)、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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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