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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江苏响水公检法“一把手”同时被处分
4月24日,江苏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决策杂志(微信ID:juecezazhi)注意到,响水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沈爱东,县人民法院院长徐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庆松等17人,因在疫情防控期间顶风聚集,违规公款吃喝被处分。
通报披露,2020年2月27日下午4时,响水县公安局协调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会后,沈爱东邀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庆松及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汪登波等17人,前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食堂包厢打牌、聚餐并饮酒。
2020年3月,沈爱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
徐祥、孟庆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汪登波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陆步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响水县委、县公安局党委、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分别被责令作出检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莉被诫勉谈话。
值得注意的是,沈爱东、孟庆松均为去年“3.21响水爆炸”后,即2019年9月履新的干部,任职尚未满一年就受到处分。
沈爱东出生于1974年4月,建湖县人,长期在盐城市公安局工作,曾任宣教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去年9月出任响水县公安局局长。
几乎同一时间,去年9月,孟庆松任响水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今年1月才转正。
至于县法院院长徐祥,出生于1971年11月,曾任盐城中院民一庭庭长,去年1月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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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官网、长安街知事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