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决定,虞爱华任合肥市委书记!
5月7日上午,中共合肥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合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日前,省委决定:虞爱华同志任合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宋国权同志不再担任合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虞爱华,男,汉族,1965年9月生,安徽天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学位。
1985.09,在安徽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9.07,在合肥市委办公室工作(其间:1989.07-1990.10先后在安徽轮胎厂、肥东县八斗乡政府锻炼);
1992.09,历任安徽省委宣传部办公室科员、副科级巡视员、正科级巡视员;
1996.02,安徽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1996.06,安徽省委宣传部研究室副主任;
1998.04,安徽省委宣传部研究室调研员;
1998.07,安徽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调研员(其间:1999.10-2001.09挂职任霍山县委副书记);
2002.01,安徽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其间:2000.09-2003.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2004.03-2004.05参加省委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5.07,安徽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2006.04,安徽省政协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副书记(其间:2007.03-2008.01在中央党校第23期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8.03,宣城市委副书记;
2008.04,宣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08.05,宣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2.08,安庆市委副书记;
2012.09,安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2.10,安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3.02,安庆市委书记;
2016.03,安徽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16.11,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共九届省委委员。
中共十届安徽省委委员、常委。
(安徽文明网资料 截至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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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
编辑:胡心玥/ 审稿:王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