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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之苦,谁之过?一位基层干部的心声

决策杂志 2020-09-03

关于基层之苦、基层之累的话题,各种媒体已经广为报道。中央也多次发文,要求根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压、为基层松绑。但是,始终有人打着“属地”的幌子,玩着“追责”的游戏,给基层“雪上加霜”。


笔者亲身经历了两件事,深感“官大一级压死人”。有一次,一个区级部门通知乡镇领导开会,研究“住房边缘户的改造问题”。主管部门的一位副职领导在会上说,“我们文件只能这样,你们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突破政策,最大的后果被巡查发现,你们背一个处分。如果你们严格按文件执行,造成遗漏,如果被查实,上级领导会被处分。”此话一出,在座无不面面相觑,心惊肉跳。按文件执行,上级领导被处分,不按文件执行,自己被处分。是一个什么逻辑?主管部门不敢划出一个界限,确定一个范围,却要基层凭感觉、靠经验做事,是哪一条党纪党规之规定?

另一个区级部门召集相关单位开会,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结果只有镇上按要求去了一名主要领导,其余部门都是副职领导参会,有一个单位只派了一名根本不知道情况的工作人员参会。在部门眼里,基层的主要领导只能对等于部门的副职,有时等同于一般的同志。会议最后形成决议,从思想疏导、政策解释、帮扶救困,到安置工作等等皆由镇负责,相关的部门当起了“甩手掌柜”。镇上领导提出异议,被一句话驳回:“稳定是属地责任,如果出了事,你们受不了。”如此行为,是典型的不作为,是“霸道”的官僚主义,让基层苦不堪言。

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来百姓的“幸福指数”,我们无怨无悔。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没有任何理由再把喊苦喊累作为一种时尚。但亲身经历的两件事,不得不让我再次就这个问题说道说道。

基层之苦,源于少数部门的“趴窝”。基层遇到棘手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需要向主管部门请示,部门代表上一级政府行使行政权力,具有政策解释权和行政执法权。在实际工作中,“科长报副局长,副局长呈局长,局长转副局长,副局长交科长”,把拍板看作“烫手山芋”,想尽一切办法“甩出去”,基层的请示常常“石沉大海”,特别是在违建拆除、环保执法、安全稳定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上表现尤为突出。基层干部有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却不知如何下手,出了问题还得自己“背锅”。

基层之苦,源于少数部门的“甩锅”。“守土有责”绝非只是一个地域概念,也是一个行业概念。如果只是一个地域概念,就只有“属地”责任;如果还有行业概念,就应当有“属事”责任。有少数部门同志只盯着“属地”,看不见“属事”。遇到问题,立即“甩锅”,还表示,“出了问题就追责”。于是,基层的事越干越多,压力越来越大,责任越来越重,稍有不慎还会被追责。反观那些职能部门,文件层层发,由工作主体变为监督主体,动不动就下来督查,基层岂能不累,怎能不苦?

基层之苦,源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基层没有独立的财政权利,所有资金均是区级转移支付。但场镇维护经费每年需要100多万,转移支付只有20万;政策规定的职工差旅费每年需要几十万,也要本级资金解决;还承担公安协勤费用数十万,帮助辖区派出所维持治安;承担重大畜禽防治经费几十万,守住重大疫病这条底线。随着城市配套费上收、社会抚养费取消、闭路电视管理权限移交,基层所有的收费权限都没有,没有任何来源,资金的缺口无法解决。基层的运转勉强靠转移支付维持着,免不了“拆东墙补西墙,借新债还旧债”。窟窿越拉越大,心里越来越慌。有些资金明确规定不能挪用,一旦巡视、审计,基层领导又会被处分。


为了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基层干部再苦再累,也无怨无悔。他们不在乎职务的升迁,收入的增长,只在乎舒缓压力,给予真诚帮助。嘴里坚持着逞强,眼里的泪在投降,原来基层干部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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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编辑:胡心玥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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