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表态后,山东一县被通报!
近日,山东滨州市纪委发布一则《关于惠民县麻店镇在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通报中指出:
2020年4月以来,惠民县麻店镇在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中,对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没有及时解决群众困难,损害了群众利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作出如下处理:
麻店镇党委书记丁安玉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按程序免去其镇党委书记职务;
惠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永山,作为县委督导组组长,对麻店镇整改工作督导落实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惠民县政府副县长高立珂,作为分管领导履职不力,对其诚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惠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勇、副县长吴表辉,作为联系该镇的县级领导,履职不到位,分别对其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通报中还提到: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存在问题,积极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此次通报批评的,正是山东近年来推行的引起热议的“合村并居”行动,并首次将惠民县麻店镇的做法公开定性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惠民县政府官方信息显示,近一年来,该县在胡集、魏集、麻店、辛店、何坊等多个乡镇街道大力推进“合村并居”工程,并提出将合村并居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所谓“合村并居”,是指拆除农民住房、合并原有村庄,建立新型农村社区,让农民集中住进楼房。
新华社资料图
省委书记、代省长先后表态
6月17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承诺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6月26日,山东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干杰再度回应:“条件成熟的积极推进,条件不成熟的不能急于求成。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搬不搬、建不建,群众说了算,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增加群众负担。”
6月27日上午,山东省召开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视频会议。会上,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指出,总体上看,我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适应了农村生产关系、生产经营方式的调整变化,符合乡村建设规律要求,方向是正确的,政策是妥当的,推进是有成效的,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绝大多数群众是满意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差距,个别地方思想认识有偏差,工作统筹衔接不够,征求群众意愿不充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工作推进存在冒进倾向,做群众工作不深不细、工作简单化。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实事求是对待,认真查摆分析,逐一整改提升。
刘家义指出,当前,要在全省范围对优化村庄布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工作开展“回头看”。各市、县要迅速行动起来,对本辖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对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要坚持统筹把握、分类处置,对已经拆迁尚未搬入新居的,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让群众早日入住。对临时居住安置不到位的,要一户一策、明确时限予以解决,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正在实施的,要深入听取群众意见,把政策讲清楚,取得一致共识。对正在实施但群众意见较大的、正在研究准备实施的、以及已经研究尚未实施的,先一律暂停,进行重新甄别。
刘家义强调,优化村庄布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压实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责任,牢记初心使命,把好事办好,决不能把民心工程搞成“民怨工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要加强督导检查,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强行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切实改进作风。从省委常委会做起,全省各级普遍开展一次作风突出问题整顿,着力解决作风简单粗暴问题,着力解决宗旨意识不牢、群众路线不深入问题,着力解决急躁冒进、急功近利问题,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真正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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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滨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大众日报、潇湘晨报等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