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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省领导集中督查,问责30位厅级干部!海南发布4万字整改方案
高度重视 精心部署整改内容
2019年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5月9日,向海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整改方案制定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组织制定了《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确定了方案框架,充实了整改措施、细化了时间节点。
《整改方案》前部分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措施、保障措施3个部分,包括5个方面15项整改措施和4项保障措施。《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包括《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和《专项督察整改措施清单》两部分内容,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狠抓跟踪督办、严肃责任追究、激励公众参与等四个方面制定推进整改的保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针对第二轮督察反馈的问题,海南省制订了144条具体措施,46条专项督察整改措施。
严肃问责135名责任人员 其中厅级干部30人
19名省领导集中督查 包点盯办
建立督察整改联席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省里和市县的沟通协调,对围填海、垃圾处理等行业性、系统性难题进行集中攻坚,形成工作合力。加入了省纪委监委的监督震慑力量,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要严肃问责,保持高压态势,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利剑高悬。
加强管控 努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的情况,通过拉条挂账、逐个销号的方式,加强统筹调度、督导、通报,对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
更重要的是加强源头管控,从用地供给、环评审批等方面严格房地产项目准入,新建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一岛一策” “一事一策”
彻底整改违法围填海
针对“违法围填海问题处置”问题,实施严格的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和规范审批程序,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严禁围填海。
2022年5月底前,完成月岛项目拆除工作。图片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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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新闻办
编辑:胡心玥 / 审稿:王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