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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安徽两名厅级干部被“双开”

决策杂志 2020-12-16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淮南市委原副书记周善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善武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财物。

周善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念信念动摇,初心使命缺失,纪法意识淡漠,亲情观念错位,辜负组织信任和多年培养,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同时,鉴于周善武能够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对其可予从宽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善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周善武简历

周善武,男,汉族,1969年8月生,安徽肥东人,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1月任合肥市庐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2006年6月任庐阳区委常委、副区长,2007年1月任庐阳区委副书记、区长,2009年7月任合肥市包河区委书记,2010年1月任包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9月任合肥市委常委、包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12月任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长,2016年7月任马鞍山市委常委、副市长,2019年2月任淮南市委副书记。2020年6月被免去淮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系淮南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2020年8月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指定滁州市纪委监委对蚌埠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洪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洪斌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安排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并违规借用他人车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涉嫌受贿犯罪。

洪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亲”“清”不分,政商关系庸俗化,长期接受企业主礼品、礼金及旅游安排;收受财物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免去洪斌蚌埠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其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洪斌简历

洪斌,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安徽五河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3月起,历任蚌埠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淮上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2018年1月,任蚌埠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淮上区委书记;2019年8月,任蚌埠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2020年7月被免职。1998年8月,洪斌因违反夏粮收购政策,被五河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0月,因淮上区统计数据失真问责,被省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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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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