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名脱贫户子女,定向培养为同一岗位!
近日,湖北省内单独招生、将定向培养为法院雇员制书记员的100名湖北籍脱贫户子女拟录取名单已获官方公示。
6月24日,湖北招生信息网发布了《2021年湖北籍脱贫户子女定向培养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该公示名单显示,这100名湖北籍脱贫户子女考生拟由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拟录取专业均为法律文秘。
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教育厅委托,2021年5月25日,定向培养院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正式启动湖北籍脱贫户子女定向培养为法院雇员制书记员2021年度招生报名工作。此次招生专业为法律文秘专业,面向湖北籍脱贫户子女招生100人,湖北籍脱贫户子女中具有高中阶段(含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身体健康、政审合格者均可报考。
据湖北省高院官网介绍,录取的考生与用人法院及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录取后在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三年,实行“2+1”培养模式,即:在校学习两年,第三年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排到户籍所在市州基层法院实习一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考生在校期间学杂费、住宿费、助学金等相关培养费用,按照国家和湖北省关于脱贫户子女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相关优惠政策、补助政策执行。考生在法院顶岗实习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实习报酬。
考生毕业后,经考核合格,原则上安排到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所属市、州基层法院从事雇员制书记员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考核特别优秀的定向培养对象,可优先安排到高、中级法院从事雇员制书记员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湖北省招录湖北籍脱贫户子女定向培养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将持续两年,该项工作于2021年启动,招录人数不超过200人。
据新华网此前报道,定向培养对象第一、二学年在指定高职院校学习,学习内容在落实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突出法院书记员工作相关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建立激励机制,按规定落实对学员的各类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建立淘汰机制,对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或未能完成规定学业不能毕业,或毕业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定向培养对象第三学年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排到户籍所在市、州基层法院顶岗实习。实习内容以了解基层法院工作环境,熟悉书记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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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招生信息网、澎湃新闻
编辑:纪海涛 / 审稿:王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