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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批复同意!国家唯一试点在浙江启动

决策杂志 2022-03-15

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监管缺位……这样的现象,今后在浙江将大力改变——


3月1日,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大会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日前获中央批复同意,浙江成为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对行政执法体制的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集成变革。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主任储厚冰介绍说,试点之所以落地浙江,得益于前期改革打下的雄厚基础。
早在2015年,浙江就在全国率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发生频率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构建浙江特色的“金字塔”型行政执法结构:设立省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部门,组建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力量下沉县乡。
“浙江先行一步的探索,满足了群众对新时代政府‘整体智治’的诉求。”浙江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蔡宁认为,这一试点充分体现了浙江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是浙江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标志性成果。
到2022年底,浙江将健全完善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构建全方位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基本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

综合执法事项拓展到60%以上执法领域。


60%以上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60%以上行政执法量由综合执法部门承担。


85%以上执法力量在县乡。


到2025年底,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基本实现,整体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形成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成果。
浙江将重点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运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对行政执法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进一步精简执法队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总结推广“最佳实践”。

为啥要进行这项改革?


主要基于要破解两大问题:


一是“九龙治水”问题。在行政执法领域,过去哪怕一条短短的马路,路名牌、红绿灯、垃圾箱、绿化带等就分属市政、交警、环卫、园林等部门管理。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10多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大草帽”。


二是乡镇街道“看得见管不了”、职能部门“管得了看不见”问题。行政执法历来部门“条抓”强,基层“块统”弱。作为直面基层管理的一线,乡镇街道原先在很多管理类目上没有执法权,联合执法又需要协调很多部门和环节。最需要行政执法的基层,力量反而最薄弱。


所以,一方面是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另一方面则是监管缺位。在老百姓眼里,不管哪个地方的部门来检查,还是哪个部门的执法人员来检查,都代表着政府。


对此,浙江进行了“破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整体政府”的理念,把发生频率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的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体制重构、流程再造、多跨协同。


简单来说,就是构建一个“金字塔型”的行政执法体系:

省级,负责监管制度设计、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

市级,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以及全市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

县乡,负责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


重点是,将更多执法力量下沉县乡,精简执法队伍、优化执法层级、整合乡镇执法力量,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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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编辑:赵晨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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