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关于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问题线索予以征集。(一)对国家和省、市有关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贯彻执行不力,导致损害营商环境的;(二)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落实或者因本部门、本单位违规决策而损害营商环境的;(三)利用职务职权强制或变相向有关单位、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乱摊派的;(四)擅自设立行政审批事项,违规扩大审批范围、设定审批条件、增设审批环节、延长审批时限,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五)违规指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服务条款,擅自增加市场主体义务和负担的;(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采取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等方式,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的;(七)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不讲诚信,对承诺事项不兑现、不落实、不提供服务,或者对投资者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在其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而不予解决,影响投资项目进展,以及“新官不理旧账”不解决涉企遗留问题,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八)搞“逐利”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钓鱼”执法、暴力执法、外包执法,严重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九)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中,不落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马上办”等优化简化行政审批规定,服务对象不满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十)在涉企服务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以服务企业为名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一)在服务企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便利,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接受利益输送的;违规借用市场主体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十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十三)默许、纵容、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影响在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在企业等市场主体兼职取酬的;(十四)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未及时处理或故意拖延、推诿扯皮、处理不力;以各种借口威胁刁难、打击报复举报者,损害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十五)对前期发现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甚至搞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十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市纪委监委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十七)其他损害营商环境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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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马鞍山党风廉政网
编辑:赵晨 / 审稿:王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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