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浙江出手:5年多来,92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省管干部被调整!

决策杂志 2023-08-26

6月7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党建高地和风清气正、奋发进取的政治生态”主题,介绍了有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浙江对那些不担当不适宜的干部,即使没有违纪违法,也坚决进行调整,5年多来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省管干部92名。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以来,全省有231名干部在处分期(影响期)满后得到提拔重用。



对那些不担当不适宜的干部,即使没有违纪违法,也坚决进行调整


发布会介绍,浙江先后作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三好”建设,打造勇立潮头浙江铁军等一系列部署。特别是今年浙江省委鲜明提出“四个坚持、八个不”选贤任能导向:

坚持事业为上选贤任能,不忽视、不埋没各地方各领域各部门各单位各年龄段的优秀干部;

坚持公平公正选贤任能,不亏待、不冷落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三牛”干部;

坚持激浊扬清选贤任能,不迎合、不容忍投机取巧、无事生非、拉帮结派、找关系、托门子的干部;

坚持组织原则选贤任能,不迁就、不放纵自以为是、跟组织讨价还价的干部,把“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讲得清清楚楚。

在干部使用上,注重向那些身处改革发展主战场、那些经过艰苦吃劲岗位历练、那些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干部倾斜。目前,地级市党政正职中具有下一级党政正职经历的占58.8%;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具有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经历的占71.4%。同时,对那些不担当不适宜的干部,即使没有违纪违法,也坚决进行调整,5年多来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省管干部92名。

实行容错纠错不是搞纪律的“松绑”,不是搞所谓的“保护伞”

202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突出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

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浙江一以贯之落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导向,2016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若干意见》。近日,浙江起草了《浙江省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

发布会介绍,此次《实施办法》的最大特点,是让容错情形“场景化”。从日常工作中,梳理出容错诉求最集中、实际工作中反映最突出的“场景”,涉及改革创新、工作决策等多个方面,明确具体容错情形。形象地说:就像“一把尺”,界定出容错的具体场景,具体梳理出基层反映强烈的6大类21种容错情形,包括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工作或者执行程序存在过失或者瑕疵、工作决策造成损失、应急处突和解决复杂矛盾中出现失误错误、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因素导致失误错误等。

实行容错纠错不是搞纪律的“松绑”,不是搞所谓的“保护伞”,对于那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在工作中胡作非为、徇私枉法、谋取私利的,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实施办法》专门指出,容错纠错要把握4个原则:坚持事业至上、激励担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坚持容纠并举、防微杜渐。
该“容”的,大胆容错,让广大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容错纠错工作,既鼓励支持勇挑重担、开拓进取的干部,又严肃查处胡干蛮干、违纪违法的干部。
《实施办法》专门规定了不予容错的6种情形,严守纪法底线,包括:
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符,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的;
没有树立新发展理念、政绩观不正确甚至扭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对出现的失误错误不积极整改、消除影响的,等等。
在综合研判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时,《实施办法》还专门提到,不仅要注重分析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等,还要“注重分析补救情况”。有没有及时挽回损失、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或扩大,都是容错要考虑的前提。“容错纠错工作,必须依据事实,审慎辨别,全面、辩证、发展地看待问题,公平公正作出处理。” 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对出现的失误错误,举一反三,堵住漏洞。《实施办法》提出“加强防错纠错”。对容错诉求和案例比较集中的高频事项,推动健全完善政策举措和制度机制,防止同类性质失误错误多发频发。
对党员干部和其他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受到错告、诬告的,《实施办法》指出,“应当及时澄清正名”;同时,“综合运用纪律、法律等手段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判断一个干部有没有错、要不要追责,不能一棒子打死,要科学“界错”
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的出台,在吸收已有经验的基础上,主动吸取相关兄弟省区市的积极做法。判断一个干部有没有错、要不要追责,不能一棒子打死,要科学“界错”。这杆“秤”明确“错”的边界和底线,并做好六个纬度的具体分析:

一、看是立足长远、顾全大局,出于公心、无意之失,还是片面追求短期效益、局部利益,谋取私利、明知故犯。


二、看是情况特殊紧急、疑难复杂、难以预见,还是常规工作、正常环境。


三、看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履职,还是搞个人专断、盲目决策、主观蛮干。


四、看是改革创新、探索试验,还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一般性问题,还是重大原则性错误。


五、看是轻微可控、损失影响较小,还是损害党和国家、人民利益,造成较大影响。


六、看具体的分析补救情况。


发布会介绍,容错激励的同时,更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近年来,浙江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持续发力,推动“三个区分开来”落实落细。

《实施办法》提到,经认定予以容错的,根据问题性质和程度,采取不予、免予追究责任或者从轻、减轻追究责任等方式处理。《实施办法》规定,经认定予以容错的,不予、免予追究责任的干部,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职称岗位评聘等方面不受影响。从轻、减轻追究责任的,影响期满后,对认真汲取教训、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不影响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推动受处分人员从“有错”到“有为”转变。从2020年起,浙江启动“回访教育周”活动。2020年至2022年,全省共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15461人。2020年以来,全省根据回访教育结果,考察发现确能知错悔错、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受处分党员干部,有231名干部在处分期(影响期)满后得到提拔重用。

-- END --


来源:决策杂志综合自

浙江发布、浙江在线、政事儿等

编辑:赵晨 / 审稿:王运宝

转载请注明来源


大家都在读
1、刚刚通报,胡继勇被免职!2、两位省部级领导,深情回忆高考那些事3、重磅!2023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举行,定了这些大事4、这位副国级领导,率队在安徽调研两天



点亮“在看”,你最好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