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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完成,精简20%机构!

决策杂志 2023-10-11
经青海玛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州委和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批复,2023年9月15日,玛多县正式印发实施涉改部门“三定”和“九定”规定,标志着玛多县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圆满完成。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
2022年5月初,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对玛多县人口小县机构整合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确定在果洛州玛多县开展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并印发了《果洛州玛多县“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方案》,按照重塑性改革思路,先行先试,整合工作力量,优化机构职能,全面推进机构重组、机制重建,一体推进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整合和群团组织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全省开展改革工作积累经验、蹚出路子、提供借鉴。
玛多县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是省级重点改革任务,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效能的重要实践。玛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眼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问题、着眼长远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重点围绕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地方政府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的职责关系,以构建“大监督”“大组织”“大文化”“大生态”“大农牧”“大保障”“大建设”“大执法”的“大部门”机构职能框架为目标,扎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自2022年5月始,严格按照青海省委统一部署,在省级层面的统筹领导、州级层面的协调指导下,玛多县按照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推演论证、分步实施的步骤,先后完成实情分析、方案推演、制度建立、方案印发、动员部署、编制划转、班子配备、党组设置、公章启废、人员转隶、办公用房分配、公车调配、资产划拨、资产审计、档案移交、“三定”“九定”规定制定印发等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
下一步,玛多县将跟踪了解涉改机构职能发挥情况,提炼改革成效,认真总结经验。
根据此前披露的《试点实施方案》:机构整合后,玛多县将设置党委机构6个,政府工作部门14个,即党政机构由改革前的25个精简为20个(含新设的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林草水利局),五个领域的执法队伍由5支精简为1支,“四人以下局”减少了8个。除县委办公室、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持不变外,其他机构悉数纳入改革,按照“ 一类事情 ”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应合尽合、应融尽融,既保障基层政权职能完整,又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最大程度简约协同高效,在原机构设置已较为精干的基础上,再次精简,比例达20%。
玛多县委编办介绍,总而言之,玛多县机构整合的目的不是单纯地核减机构,而是以构建“大监督”“大组织”“大文化”“大生态”“大农牧”“大保障”“大建设”“大执法”的“大部门”机构职能框架为目标,全面开展人口小县机构职能调整探索,机构有增有减,既统筹增设并完善保障新时期人口小县持续健康发展所需的机构及职能,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力度精简整合机构及职能,双管齐下推动人口小县党政机构设置更加精干协调、职能配置更加科学合理、权责界定更加明确清晰、机构运行更加顺畅高效。按照改革要求,接下来,玛多县将动员部署机构整合试点工作,并及时研究制定涉改部门“三定”和“九定”规定,玛多县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机构整合试点工作要求,分工负责,及时做好党建、干部配备、人员转隶、经费调整、资产划拨、办公用房调配、档案资料移交等工作。
新闻链接:人口小县改革试点扩面:青海一县精简20%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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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玛多县委编办编辑:赵晨 / 审稿:王运宝、纪海涛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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