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拟表扬对象和备选对象的公示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为激励在2023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拟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予以通报表扬。按照《2023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通报表扬工作方案》及遴选条件,现遴选合肥等5个市、天长市等19个县(市、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1个各类园区和市有关单位、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等17个省有关单位、王静文等148个优秀个人为拟表扬对象,以及40个备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扬对象和备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电话:0551-62601590。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一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营商环境监督处。
附件:
1.设区市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2.县(市、区)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3.各类园区、市有关单位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4.省有关单位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5.优秀个人拟表扬对象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29日
附件1
设区市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拟表扬对象(5个):
合肥市芜湖市滁州市马鞍山市宣城市备选对象(2个):六安市池州市
附件2
县(市、区)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拟表扬对象(19个,排名不分先后):
合肥市:肥西县 蜀山区淮北市:相山区亳州市:谯城区宿州市:萧县蚌埠市:固镇县阜阳市:界首市淮南市:寿县滁州市:明光市 天长市六安市:金寨县马鞍山市:和县芜湖市:鸠江区 无为市宣城市:绩溪县铜陵市:义安区池州市:青阳县安庆市:怀宁县黄山市:屯溪区备选对象(4个):
马鞍山市:含山县宣城市:广德市六安市:舒城县池州市:东至县附件3
各类园区、市有关单位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拟表扬对象(21个,排名不分先后):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市公安局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供电公司国家税务总局蚌埠市税务局阜阳市财政局淮南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选对象(4个):
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税务局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附件4
省有关单位拟表扬优秀单位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拟表扬对象(17个,排名不分先后):
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机关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备选对象(6个):
中共安徽省委网信办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政协提案委员会附件5
优秀个人拟表扬对象初步遴选名单和备选名单
省有关单位优秀个人拟表扬对象(36个,排名不分先后):
省有关单位优秀个人备选对象(8个):
各市优秀个人拟表扬对象(112个,排名不分先后):
各市优秀个人备选对象(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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